戴头盔,保安全!凤凰街道专项治理公共交通秩序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余勇 吴世凤 文/图
2021-08-21 07:48
收录于专题:走进社区看光明
摘要

开展骑乘电动车人员不戴头盔劝导行动135次,现场纠正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头盔人员4256人次,朋友圈集赞免罚920人次,现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3336份

工作人员劝导两轮电动车骑乘人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

近日,光明区凤凰街道采取宣传劝导为主、执法为辅的方式,在辖区组织开展二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增强二轮电动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骑乘人员戴头盔率和遵章率,预防和遏制辖区道路涉电动车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发生。

8月19日,凤凰街道由综合治理办牵头,组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明交警中队、光明交警中队及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单位,共出动60余人,分为5个行动小组在辖区5个重点路口开展电动车骑乘人员戴头盔、保安全专项宣教行动。重点针对二轮电动车逆行、冲红灯、未走非机动车道、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对骑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骑乘人员发朋友圈“集赞免罚”或抄写《交通安全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已认识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学习,明白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提醒大家骑乘电动车正确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现需集15个赞,请各位亲朋好友点赞。骑乘人员通过学习交通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行动中,收集骑乘人员抄写的《交通安全承诺书》102份,集赞免罚63宗,开具不戴头盔警告单23份。

今年以来,凤凰街道联合交警等部门在辖区临街商铺、重点路口、社区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44场次,现场派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3900余张、宣传品3500余份,免费赠送头盔800余顶。开展骑乘电动车人员不戴头盔劝导行动135次,现场纠正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头盔人员4256人次,朋友圈集赞免罚920人次,现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3336份。通过开展二轮电动车综合治理,全面降压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编辑 昌慧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余勇 吴世凤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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