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坚持“六个突出” 护航疫情防控
读特记者 杨丽萍 通讯员 曾令抄 陶辉
2020-03-28 10:43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履行医疗保障职能,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组织领导突出“高度”

局党组成员率先垂范。 局党组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成员全部担任局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每天一督导、一研判、一报送。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定即时奖励措施,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给予表彰奖励,明确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10种具体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表格”抗疫,主动减少各类表格近10项,让医药机构心无旁骛抓救治。

工作部署突出“速度”

提前谋划讲求速度。超前布局电子处方平台建设和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助力疫情期间开展“互联网+”医疗和“长处方”开药。1月19日在深圳确认首例输入性确诊病例后的第2日,即组织盘点、督导储备深圳全市疫情防控紧缺药品和医用耗材,建立“每日一报”和“要情即报”制度。

制定方案讲求速度。疫情初期,迅速制定深圳市医保局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确保科学有序应对疫情。

落实政策讲求速度。为保障医院救治费用,大年初二向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紧急拨付首笔疫情防控预付金。在广东省率先将核酸检测、胸部CT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并拨付专项预付金支持21家发热门诊医院开展筛查。在政策措施出台同时,发布医疗机构指引、政策解读和便民指南,确保最快时间落地起效。

保障救治突出“精准度”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实行全部药品和诊疗、全部疾病治疗费用、全部治疗过程费用、全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截至3月23日,深圳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40例(含输入性病例23例),所有参保患者个人均未负担任何费用。

确保医疗机构救治患者无费用之忧。向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医院、社康中心拨付医保疫情防控专项预付金1.14亿元,全部救治医疗费用单列结算。

建立疫情防控药品耗材保障应急机制。先后协调解决供应疫情防控药品42批次,保障深圳全市医疗机构采购应急药品8000余万元。

做好深圳市定点零售药店督导工作。实地核查200多家药店登记发热和咳嗽药品购买情况;倡议定点零售药店诚实守信,对存在哄抬价格、制假售假的依据服务协议从重处理。

惠企政策突出“力度”

对深圳市参保企业实施“减、免、降、缓”政策,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降低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降费率1个百分点;允许受疫情影响企业延缓缴纳医保费,免收滞纳金,不影响职工医保待遇和权益记录,可为我市70余万家企业减负约90亿元。

医保服务突出“便利度”

推行“不见面办”。方便参保人通过网站、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i深圳”等网上平台办理医保业务。

推行“便民办”。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处方用药量放宽至三个月,便利慢性病人就诊配药。

推行“延期办”。个人参保缴费业务可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现金报销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1年内申请。

联防联控突出“温度”

积极响应“战疫先锋”行动,全局16个党支部深入社区志愿支援基层抗“疫”,分别前往道路检查站、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等疫情防控一线,开展体温检测、人员排查、入户登记、物资配送、政策宣传和企业复工复产摸底排查等志愿服务,累计开展活动30余次,共有220名党员、400余人次参与,为基层和社区居民传递了温暖和力量。

见习编辑 朱恒鑫

(作者:读特记者 杨丽萍 通讯员 曾令抄 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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