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幼有所育”更有保障 人大莲花街道工委举办“学前教育条例”意见征集沙龙

晶报记者 冯燕 通讯员 刘俊文
2021-08-16 12:00
摘要

8月13日下午,福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联合区人大常委会莲花街道工委,开展“学前教育条例”大家议——《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意见征集沙龙。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条例》不仅明确要求保障学前儿童可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而且为了保持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事业性质,还规定幼儿园不得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等,备受市民关注。

为充分发挥社区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8月13日下午,福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联合区人大常委会莲花街道工委,开展“学前教育条例”大家议——《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意见征集沙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章海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田敏,区人大常委会、莲花街道领导,市、区人大代表,全区20个立法联系点人员及街道辖区企业代表、居民等近50人参加。

广泛征集民意 为办好学前教育建言献策

据悉,活动举办前期,福田区人大莲花街道工委通过线上发放调查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2437份),线下面对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广泛征集了辖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认真整理后选取了百姓最为关心的内容确定为沙龙探讨的题目。

活动现场,林正茂介绍了《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并邀请与会代表、社区立法议事会成员、居民朋友们就《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肖伟雄从当前的立法紧迫性出发,提出学前教育条例要精准确立深圳的学前教育发展方略;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侨工委委员、深圳市福田区金生幼儿园总园长韦小冰提出立法要现实性与必要性并举,加强立法逻辑性与严谨性。各参会嘉宾就题目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针对《条例》中对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的相关规定是否充分的问题,福田区人大常委会莲花街道工委委员、法学博士操旭辉建议在落实“上好学”上在条例上有更具体的规定,在硬件和软件上发力,加强非盈利的民办幼儿园的支持力度,大力建设优质园从而实现教育均衡。

结合深圳土地资源紧张的实际,针对《条例》中幼儿园园舍建筑问题,深圳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刘凌建议,可以适当放宽幼儿园园舍建筑设置条件,鼓励企事业单位共同在大楼里创办“微小型公办园”;明确主办方、参与方、教育部等各方的责任;利用社会公共户外资源满足孩子日常户外活动的要求。

现场,各参会代表纷纷就《条例》中对于家园共育的规定是否合理,关于招生入园的方式是否需要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政府等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规定是否全面、规定约束力度是否足够等问题建言献策,使《条例》进一步完善,达到预期和规范的目的。

除了针对问卷调查中提到的问题,在场的居民群众还针对草案进行现场提问,参会嘉宾一一进行回答。

凝聚社会共识 形成高质量立法建议

林正茂充分肯定了本次立法意见征集沙龙的成果,并表示,福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与区人大莲花街道工委联合举办本次立法意见征集沙龙,创新了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现场嘉宾发言质量很高,提供了高质量的立法建议。市人大法工委将结合嘉宾建议与深圳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弥补目前学前教育立法层面存在的短板。同时希望区和街道要努力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创造条件、打造平台、提供服务,办成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之家。把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和立法愿望充分反映上来,真正体现立法为民。

莲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唐芳表示,本次立法意见征集沙龙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作用,提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特区立法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增进人大代表、立法议事会成员对立法热点、焦点问题的敏感度和群众意见建议的采集度,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全面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贡献基层力量。

接下来,福田区人大莲花街道工委将在会后对嘉宾所提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高质量的立法建议上报市人大法工委 。

(来源:晶报App)

实习编辑 李依林 审核 汪新林

(作者:晶报记者 冯燕 通讯员 刘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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