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多管齐下”扩大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宣传面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宏博 通讯员 何秋贤 姚思倚
2021-08-09 23:20
收录于专题:走进社区看光明
摘要

近日,记者从公明街道获悉,8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头盔的,罚款200元。

近日,记者从公明街道获悉,8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头盔的,罚款200元;8月9日开展全市统一大行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外卖快递骑手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居民群众予以首次警告,二次处200元罚款。

今天,你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了吗?


据悉,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以来,公明街道“多管齐下”扩大宣传面,提醒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居民自觉佩戴好头盔,守护自身生命安全,避免辖区居民群众因未佩戴头盔而受到处罚。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下称“综治办”)制作了一批“未佩戴头盔,罚款200元”的宣传硬板在各社区围合出入口处悬挂,扩大宣传效果,提醒出入居民新交规的有关规定。截至2021年8月6日,公明街道在辖区各个卡口、路段悬挂宣传硬板80个。

在推广辖区居民注册交警星级用户时,公明街道综治办进行《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普及宣传,派发新规定宣传活页近1万张,同时在辖区交通繁忙路口安装语音提醒“戴头盔,遵守交规”语音播报系统45个,悬挂“不戴头盔 不得出入”、“骑乘戴头盔 平安把家归”横幅178条,精准宣传戴头盔工作,以“技防”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系数,实现不间断宣传,让“守交规、戴头盔”安全意识走进群众内心,守护居民生命安全。经过前期的敬告提醒阶段,目前大部分居民都能自觉遵守规定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8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公明街头了解居民群众对戴头盔的看法,家住公明社区的居民小赵表示:“非常支持!我在骑车前的基本动作就是戴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戴头盔更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任!”据悉,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事故发生后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大大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温馨提醒,《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已实施,居民群众骑乘电动车请戴好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请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

“头盔是个宝,骑行要戴好。”公明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辖区居民群众养成骑行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公明街道将派出专人不定期到各社区开展戴头盔督导行动,对不按规定戴头盔、违规行驶等行为,加强劝导力度,强化督导治理,在重点时间段紧盯重点区域,并协调交警部门加大对骑乘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实习编辑 李依林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宏博 通讯员 何秋贤 姚思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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