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显示广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初步改善

记者 李明
2017-01-05 05:17
摘要

4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发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呈现出初步改善的态势,处于全面改善的攻坚期。

4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发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呈现出初步改善的态势,处于全面改善的攻坚期。近30年来污染物排放增速远低于人均GDP增长。《报告》建议按照广东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各地市的定位,制定差别化总量控制方案,力争珠三角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省率先达到“拐点”。

《报告》称,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拐点”已于2005年到来;2006年以来,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均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还有多项污染物如工业废水、工业废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排放总量将有可能在“十三五”期间逼近峰值,进入总量排放的“拐点”后下降。

作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和能源资源利用大省,广东肩负着率先实现绿色发展的重大使命。《报告》课题组专家指出,近年来,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我省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经济结构调整与布局日趋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

《报告》指出,三十年来,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增长速度远低于人均GDP的增长。1985至2015年的30年间,我省人均GDP增长20.2倍,而除了工业废气之外,包括废水排放总量、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增速均大幅低于人均GDP增长幅度。近10年来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更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对此,课题组专家指出,广东环境质量整体初步改善。2015年广东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1.1%,2016年前11月更高达92.8%。主要江河水质方面,省控断面中Ⅲ类及其以上水质比例由2010年的70.9%上升到2015年的77.4%,Ⅴ类及劣Ⅴ类水质比例由2010年的15.4%下降到2015年的12.1%。广东生态保护屏障基本形成。截至2015年年底,广东森林覆盖率达到58.88%,全省生态环境质量EI指数达优等级。

专家在《报告》中判断,我省当前生态环境仍然处于“四个时期”,即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极限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拐点期、环境质量改善的攻坚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难期。

专家表示,纳入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指标的四项污染物下降趋势较明显。如作为大气主要指标之一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达到了峰值,并在2006年之后步入了稳步下降的区间,也就是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拐点”已于2005年到来。2006年以来,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也呈现下降趋势

课题组专家分析,按照“十三五”时期人均GDP 7%的增长速度,到“十三五”期末,广东人均GDP将增长至15000多美元(相当于1990年不变价的约7800美元),根据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此期属于多数污染物排放的峰值期,意味着多数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望相继达到峰值,然后跨越“拐点”步入下降通道。

如何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力度,促进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课题组专家在《报告》中提出了若干对策。如改变重技术、轻制度的环境“弱治理”模式。《报告》建议,要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广东应着重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与预警制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制度尽快落地实施,释放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制度红利。

此外,要在创新发展中提升传统节能减排动能。应严控总量,需要扩大污染物约束性指标范围,并考虑将决定水、土壤质量改善的相关污染物纳入约束性指标。

《报告》还建议按照广东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各地市的定位,制定差别化总量控制方案。力争珠三角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省率先达到“拐点”。重点开发区的东西两翼,正处于工业化初期,对该区域的总量控制可适度宽松,以为其经济发展预留出较为充裕的空间和时间。对生态发展区的粤北山区,应以鼓励其走从容发展、绿色发展和生态优先的道路,严格控制总量峰值大小,但在排放峰值到达时间上可以给予宽限。

见习编辑 耿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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