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称“执法办”)开展第三季度法制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员业务能力,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动城市管理职责法定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手段智能化、参与社会化,执法办全体执法员和法制科工作人员共计17人参加培训。
“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辖区管理责任制度,市容和环境卫生辖区管理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不能有效制止的,有权要求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培训现场,讲台上的法制科负责人结合执法办近期办理的案件,通报了近期执法办案卷上出现的一些问题,与《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规定、法律文书制作以及队员在实际执法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耐心详细、深入浅出地讲解;讲台下,队员们一边认真听讲,一边低头做笔记。
随后,法制科组长对《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常见条款及其运用、其他常见法律条款及其运用、常用法律文书格式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针对先行登记证据通知书的填写和运用提出了规范要求,并对队员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疑点、难点等共性问题及原因、症结进行剖析,对整改工作提出了相应的思路。互动环节,现场队员就办案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途径进行提问交流。
会后,执法队员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各种真实案例的分享帮助更好地掌握执法办案技巧,今后将以更加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去,为公明街道城市管理职责法定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手段智能化、参与社会化做出自己的努力。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谭凤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