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假盐贩子胆大包天,竟用工业盐非法加工假冒食盐,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林某秦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介绍,2016年4月24日,盐贩林某秦从外地买入高级精制盐(工业盐)非法生产加工假冒广东省盐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出品经销的“粤盐牌”加碘海精盐,然后运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进行销售,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假盐5.95吨。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鉴定,被查获的“粤盐牌”加碘海精盐不含碘,而且检出有亚硝酸盐成分,符合工业盐标准。法院认定林某秦无视国家法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处林某秦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深圳市盐务局加大了打击制贩假盐的力度,在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侦察大队的协助下,累计查处了241宗非法制售假盐案件,有效打击了制贩假盐私盐贩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了我市的食盐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市盐务局表示,未来该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打假态势,进一步净化食盐市场,同时呼吁市民积极举报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行为。举报电话:25533987。
见习编辑 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