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29日上午在重庆揭牌成立,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将审理巡回区内跨行政区划行政案件及重大民商事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发布的司法解释,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
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同时调整第一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在原来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基础上,增加了湖南省。第二巡回法庭巡回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保持不变。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见习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