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的安排,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28日上午在江苏南京正式揭牌,将审理巡回区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28日上午八点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江苏省委书记李强共同为第三巡回法庭揭牌。12名首任第三巡回法庭的法官在现场面对国旗进行了宣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发布的司法解释,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
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同时调整第一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在原来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基础上,增加了湖南省。第二巡回法庭巡回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保持不变。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
见习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