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局15项措施助力复工复产

读特记者 徐恬
2020-03-06 17:01
收录于专题:聚焦安全返程复工
摘要

3月6日,深圳海事局发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持续助力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告》,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零接触”现场监管、船员在线培训等15项措施……

3月6日,深圳海事局发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持续助力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零接触”现场监管、“绿色通道”运输、船员在线培训等15项措施,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的同时,高效协助港航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海上交通运输安全顺畅。

♦深圳海事局推动国家重大海上工程“深中通道”建设有序复工。

《通告》中的15项措施涵盖了海事政务办理、现场监管、重点物资运输保障、重大涉水工程建设服务、船员返岗复工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指导等内容,是深圳海事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的系列举措。

其中,在海事政务办理方面,实行“不见面办理”“容缺办理”“预约办理”“延期办理”等多种办理方式,最大可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深圳海事局推进海事业务“不见面办理“。

在现场监管方面,充分发挥“智慧海事”作用,使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远程检查手段,对受检对象实施“零接触”现场监管。

♦深圳海事局使用无人机开展海事执法工作。

在保障重点物资运输方面,使用“绿色通道”、集装箱快速通关等方法,对疫情防控物资、重要生活生产物资、重要民生物资运输船舶优先提供海事服务,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船舶高效通航。

♦深圳海事局开通“绿色通道”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运输。

此外,针对船员返岗复工、企业复工复产,深圳海事通过协助船员体检、开展在线培训、远程考试评估等方式服务船员,指导辖区电厂、船厂陆岛运送员工船舶开展自查,督促高速客船公司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城市建筑废弃物海上运输,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复工复产“双到位”。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梁佳彤

(作者:读特记者 徐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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