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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业告诉你
别错过了这些~
看看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
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择业期内,且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申请应届毕业生接收: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身体健康;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信息并测评,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或人才引进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rcyj/
✔回学校办理派遣、回户籍地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材料并提交;
✔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根据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深圳户籍毕业生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党组织关系转移。
毕业生办理完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后档案问题
应届生毕业生在网上办理毕业生接收后,档案请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下方第三项档案保管单位和投递地址办理档案投递即可。
如需开具调档函,本人可拿着身份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的档案投递地址去开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自愿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市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自助办理实名登记。
登记后方可享受本市相关公共就业服务与补贴。
补贴申请办事指南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基层就业补贴
适用对象为毕业两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或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在3个月内进行申请,标准为每人3000元。
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派遣往企业或社会组织用工的,不享受该项补贴。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申领一次。
补贴申请办事指南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为毕业两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深圳市灵活就业,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 (含20小时),并连续在个人窗口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或以上的且就业岗位在补贴范围内的,可按深圳市社会保险最低缴交标准的2/3申领补贴,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申请办事指南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
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深圳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并正常经营的社会组织,吸纳毕业两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领一次性招用补贴,标准为每招用一人补贴1000元。不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含社会组织)招用同个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且满足条件的,均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派遣往企业或社会组织用工的,不享受该项补贴。
补贴申请办事指南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 小微企业、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初创企业和深圳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并正常经营的社会组织,吸纳毕业两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在社保满6个月后的3个月内可申领社保补贴。
申领标准可按本市社会保险最低缴交标准中单位缴交部分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交部分依据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下浮于本市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
补贴申请办事指南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来源:罗湖就业)
编辑 昌慧 审核 谭凤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