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城市更新局12月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

2016-12-07 01:14
摘要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拟在深圳市内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拟在深圳市内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任岗位

科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体选调条件请登陆网站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此次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深圳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含驻深单位)中现任科员职务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我市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二)岗位要求学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岗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三)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四)身体健康;(五)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试用期未满尚未任职定级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2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时间的计算,截至2016年12月23日。即:32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2月23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2月23日之后出生。

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和选调的程序和方法请登录http://bm.baoan.gov.cn/cgb/xxgk_11726/ywxx/qt/(宝安政府在线-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城市更新局)查询。

联系人:石小姐

联系电话:29996660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

2016年12月7日

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

实习编辑  木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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