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9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从优化排污许可办理流程、加强应急工程环评审批服务等方面,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面临的实际困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在应急工程环评审批服务方面,《通知》提出,深圳将对国家和地方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等疫情防控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允许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疫情防控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可先行开工建设。疫情结束后,仍须使用的应急工程,实施备案。
在优化排污许可办理流程方面,《通知》提出,排污许可业务受理审核全流程推行无纸化,排污单位仅需在网上填报,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在优化办事流程,《通知》提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推行行政服务"不见面"审批。目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依申请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全部实施"无纸化"全程网办。企事业单位不需要前往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即可收取办理结果。
此外,《通知》还提出,深圳将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分类指导、精准服务。若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维护管理、开展自行监测、固体废物拉运处置、第三方运维等方面存在困难和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为其提供法规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目前,复工复产企业办理环保业务时,可通过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咨询办理。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赵琦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