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促进法治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7月9日下午,坪山法院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邀请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大亚湾特勤大队20名消防指战员现场旁听案件庭审,以直观、有震撼力的方式让旁听人员接受一次特殊的“心灵洗礼”。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但由于部分司机法治观念淡薄,致使危险驾驶案件频发,而犯危险驾驶罪的罪犯中,不乏公职人员。为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次旁听庭审活动特选取了两宗危险驾驶案件,以期达到以案释法警钟长鸣目的。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庭审活动正式开始。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整个过程层次分明、节奏紧凑、严谨有序。通过法庭审理,两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均自愿认罪认罚,故法庭对两被告人从宽处理,判决被告人凌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黄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禁止缓刑考验期内(三个月)在公共场所饮酒。宣判后,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整个旁听庭审过程,消防指战员们正襟危坐,全神贯注,感受法庭的庄严和法律威严。活动结束后,消防指战员们纷纷表示,旁听一次庭审,胜开十次会议,通过这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达到了听案学法、听案懂法的效果,在以后工作中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筑牢遵章守纪思想防线。
坪山法院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以“旁听庭审”、“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形式推动法治宣传取得实效,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努力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坪山法院将进一步做实做深“我为群众办实事”,继续将法治宣传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确保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成效,努力让司法服务更加贴心、更加惠民,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公平正义。
(来源:深圳坪山法院)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