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2日开幕的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提交了《关于建立健全我省中小学校园伤害事故防治及纠纷调处综合体系的提案》。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就此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树立并践行总体校园安全观。在该条例中率先明确“总体校园安全观”的理念,辅之以一系列制度性的安排,筑牢家长、学校、社会和政府等各方责任主体的学校综合安全观念。二是引入医疗、心理和法律等专业力量,建立学生伤害事故的综合防控机制。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学校与专业医疗、卫生和心理机构等结对,培训教师在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现场救治以及后续处理相关专业知识,尤其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和心理机构的专业作用。可参考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相关工作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为全行政区或区内某片区公办学校集中配齐一体化的复合专业律师团队,采用“多校共聘、县聘校用”的形式,发挥专业法律顾问在维护学校安全、调处事故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为推进素质教育探索建立科学的学生伤害风险评估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大数据分析技术,以主管部门委托课题研究等形式,探索建立科学的学生伤害风险评估体系,对各类常见的体育课、社会实践活动所发生的学生伤害的概率、风险点等进行系统分析,并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指导,使学校对体育课、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有客观、合理认识。四是编制和推广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家庭教育指引。鼓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医疗、心理、教育等科研机构,组织编写和推广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家庭教育指引,培养广大家长在预防学生伤害事故方面的专业知识,完善教育理念;遵循权责对等原则,落实对监护人的履责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家校合作、重建和谐的家校关系。五是由省市区三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会商,成立三级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第三方专业人士作为兼职调解员。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