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岗区持续开展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统一执法行动,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二十三项”为执法重点,聚焦平湖街道的工业企业开展严格执法,精准普法。据统计,此次行动共出动16个执法小组,检查企业30家,发现安全隐患145处,限期整改137处,拟立案处罚13家,拟处罚金额16.6万元,查封5家。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深圳市祥龙印刷有限公司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未给车间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通道堵塞、防爆柜未接地线等隐患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指出安全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不能因一些客观原因忽视安全投入,必须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守法经营。
在深圳市鸿伟晟模具有限公司检查时,执法人员查看了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台账,现场检查了企业车间、仓库等地,发现该企业存在配电柜及电源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示、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应急预案等隐患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龙岗区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全力遏制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高发态势。同时将普法工作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创新普法手段,丰富普法宣传内容,让法治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发挥教育、引导、规范作用,确保辖区形势安全平稳。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