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推进人民调解出实效 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宝安日报记者 杨曦 文/图
2021-06-16 12:45

人民调解工作是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人民调解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增进群众团结和谐的“润滑剂”,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光明区司法局结合当前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推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思路,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员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作用。

人民调解。

据介绍,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为了让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实效,真正帮助群众解决纠纷问题,光明区积极创新举措,将高素质、业务强、能办事的调解力量下沉至社区,并设立群众诉求服务一类站点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发展调解志愿者队伍,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网格员、党建社工等社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中,传递文明和谐的正能量。

光明区司法局还鼓励社区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整合108名法律顾问和308名人民调解员,依托“社区发令、部门执行”的工作机制,深入基层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关口把控和前端化解,推行法律顾问与调解员“牵手计划”,提升法律顾问参与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发挥法律顾问调前普法、调中释法、事后引导合理维权的作用。目前,法律顾问与各级调解组织互为支撑、互为补充,已经成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团队,共同服务光明区群众。

(来源:宝安日报·光明新闻)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谭凤希

(作者:宝安日报记者 杨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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