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盐田区安委办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国家、省市有关会议、文件和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部署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调研员黄福亮,区网格中心、各街道、盐田消防大队等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安委办介绍了区安委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情况。会议指出,要切实落实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增强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突出重点,调动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等各方力量,落实管控和防控措施,加强安全宣传、检查、巡查和执法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会议听取了与会各单位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动态进展、措施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清醒认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不确定性和形势的复杂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超前研判风险,进一步落实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故。
会议最后强调,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与会人员要把会议精神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聚合单位和部门的力量,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经营销售、停放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监管,综合施策。行业主管、属地监管等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照《通知》要求,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职责,不断总结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畅通渠道,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交流合作,积极主动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困难,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三是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单位,要有“一盘棋”意识,要站在更有利工作推进的角度,全面梳理工作难点、短板,相互配合,主动作为,把整治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确保隐患底数清、台账明、措施实。四是做好动员,强化宣传。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以及基层网格员、巡查员、物业管理公司人员等社会化力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和事故案例,禁止入户和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