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周发布 | @罗湖人,这波物管改革福利快收好!
读特记者 张思奇 文/图
2019-10-25 10:26

10月24日,罗湖“双周发布”举行物业管理改革和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改革专场。罗湖区委基层治理办、区财政局作主题发布。罗湖区委基层治理办、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登上发布台,分别作了“‘小物管’服务‘大民生’——罗湖深化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模式”和“让政府合同在监管下运行——罗湖在全国率先推行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改革”的主题发布。

五大举措齐发力

“小物管”服务“大民生”

10月22日,罗湖区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推进大会暨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工作表彰大会,授予285个表现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创新贡献单位”、“物业创新优秀单位”、“物业创新先进单位”和“物业创新达标单位”称号,并发放扶持资金688万元。

据罗湖区委基层治理办主任何伟文介绍,2018年,罗湖入室盗窃警情、刑事治安警情以及火灾、火警数量均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获得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的充分肯定;罗湖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这个创新工作被列入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国前列实践创新项目。

罗湖区委基层治理办主任何伟文

2016年以来,罗湖区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主要抓手,鼓励、引导他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罗湖主要推出了五大措施。

提升老旧住宅小区基础“硬件”。投入1.042亿对无物管小区进行基础设施的综合整治,基本解决老旧小区的治安、消防、卫生、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保障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安全。

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罗湖辖区共有住宅小区929个,其中有物业服务小区803个,无物业服务小区126个。罗湖采用政府补贴的方式,公开招标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目前,已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两家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拟入驻126个无物管老旧小区,目前已有93个无物管老旧小区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占比74%)。

建立物业激励制度。罗湖制定出台《罗湖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扶持工作实施办法》,对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先进”、“达标”类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给予资金扶持,对考核成绩不达标、居民投诉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求限时整改。

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公共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多,覆盖面广,可以更好地把政府服务延伸到小区,真正实现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因此,罗湖在厘清物服企业应该履行的法定职责,合同责任,社会责任的同时,探索通过政府委托、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企业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罗湖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重点人员管理、网格信息采集、邻里纠纷调解、安全生产巡查、垃圾分类管理、文明养犬管理6项政府服务事项,延伸了政府服务半径,实现政府减负、企业获利、居民受益,多方共赢。

构建党建引领民主协商机制。罗湖通过推动基层党建引领小区建设,构建小区党建治理体系。制定“罗湖区党建引领构建居民小区共建共治共享三年行动计划”及具体实施意见等“1+3+8”文件,罗湖全区居民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已达99%。小区满意度、和谐度和党建活跃度明显提高。

通过改革,罗湖形成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向提升的良好局面,该项目被列入广东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国前列实践创新项目”,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

新制度、新平台、新作为

让政府合同在监管下运行

罗湖区财政局副局长徐晶

“政府合同履约监管不仅仅是政府内部的事情,更直接关系到辖区的民生福祉。可以说,是一项民之所系、现实所需、刀刃向内的改革。”罗湖区财政局副局长徐晶表示。从2018年起,罗湖推行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改革,这也是全国范围内率先推行的一项改革。

罗湖以问题为导向,引入企业合同管理先进理念来进行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改革,以系统思维看待合同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在每个环节注入风险管控要点,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闭环的监管机制。从政府合同的编制到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检查、合同付款到合同后评估构成了合同生命周期的标准化管理。

罗湖建章立制,把改革思路制度化,出台建立一系列全过程的配套制度,不断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增强制度的执行力。2018年出台《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解决了上位法笼统、操作性不强、管理没有依据等问题。

罗湖搭建了全国首个智能化合同监管系统,改革前,政府合同在各部门分散式管理,区政府无法全面掌握已签订有效的政府合同信息,更无法实现有效监管。改革后,罗湖在全国首创综合运用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构建起来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全面、智能、共享”三大功能特点。

此外,罗湖通过整合优化职能,成立专门机构对政府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除了平台监察,还有第三方协查和重点抽查。今年以来,已检查项目44个,涉及合同800多份,检查率、覆盖率大幅提高,切实扭转了政府合同履约好坏“没人管”、管不到位、约束力不强的局面。

经过一年多的改革,显示出了突出成效。一是切实防住了政府合同的法律风险,截至目前,罗湖区未发生因政府合同签订不当导致的败诉或赔偿情况。二是及时挽回了财政资金损失。对一些供应商在政府合同履行中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且采取联合约谈、督促整改等各种手段挽回了财政资金的损失,还将一些不诚信的供应商列入了政府采购诚信档案黑名单,三是提高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合同承办单位普遍增强了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和履职意识,各行业主管部门也齐抓共管,政府合同履约质量明显提升。

【读特新闻+】

记者:现在提倡给企业减负,物业管理改革的做法给物业公司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很多职能,这是不是把政府职能转嫁给物业企业,会不会给物业企业造成一定的负担呢?

何伟文:随着社会变革,基层治理,或者小区治理已经成为国家的重要课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也提出,要加强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模式。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也正是考虑到现在的社会管理需要多方面的参与。

刚才介绍的所有举措,我们主要是通过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履行他的法定职责,这些职责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比如治安、消防、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安全、更舒适、更和谐的环境,这是应尽的责任。

我们推出让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承接政府的服务,承接服务是有偿服务,可以双向选择。我们出来的服务目录,企业可以选择那些在不增加他的负担情况下可以完成的,政府又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这是双赢或多赢,他们可以选择,我们不是强加给企业让其承担。

另外通过试点,很多企业都觉得挺好,企业的人员没有增加,也没有要求增加其他的设备,不用很多的成本,但是政府有资金扶持,就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例如作为特殊贡献单位的名骏豪庭物业管理处获得10万元的奖励,就为企业树立了很好的品牌效应。这家企业在罗湖有7个管理处,有3个管理处是今年到期的,现在服务提升了,老百姓满意了,都跟他们续约了,所以企业也非常高兴。

记者:请问政府合同监管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徐晶:我们这次改革的目标就是以新制度、新平台、新作为来建立一种全闭环的合同监管机制,切实防范廉政风险、资金风险、法律风险,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让财政资金都花在刀刃上,使辖区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记者 张思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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