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本职,通过强化立案监督、开展未成年人帮教、线上宣传、部门协同合作等举措,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保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当天,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结合辖区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校园发案类型、涉案群体特征等内容,在检察院内通过线上线下开展讲座的形式,生动地向孩子们讲解了该类犯罪行为特性,并引导孩子们正确应对不法侵害,为他们筑牢保护自我、智斗犯罪的心理防线。
不仅如此,作为首批“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项目”试点单位之一,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还通过成立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办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校园及周边的专项检查监督工作,为辖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更为高效、健康、文明的司法保护堡垒。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张舒舒表示:未成年检察业务的集中办理,它包括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的有一个针对校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控设备的一个专项检查监督工作,同时在龙岗区人民医院建立了一个一站式的保护中心,并与10家相关单位联合起来签订协议。
(来源:龙岗融媒)
编辑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