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议汇 | 莫让“履新酒”醉了风纪

评论员 尹传刚
2016-09-23 07:23
摘要

近日,因工作调动,湖北省一干部违规接受宴请,花费公款喝了一顿“履新酒”,被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因工作调动,湖北省一干部违规接受宴请,花费公款喝了一顿“履新酒”,被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干部调动或升迁,是正常的组织行为。然而,一些地方和单位为了显示对离任或履新领导干部的“尊重”,动用公款大吃大喝,还美其名曰“饯行”“接风”,其实是典型的违纪行为。本期“廉议汇”约请三位嘉宾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杨朝清(湖北武汉 高校教师):套近乎、拉关系、找门路,“履新酒”包含着功利与算计的成分。其实,即使要表达对他人职位调整的祝贺,完全可以通过发信息、打电话等低成本方式来表达。而利用公款大摆筵席,说到底是一种损公肥私的行为。给“履新酒”戴上紧箍咒,提升违规成本,本质上是为了明晰公私边界。一旦公私不分,权力就可能上演“变形记”,只有牢固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规则意识,才能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苑广阔(广西桂林 职员):官员升迁、调动,都属正常现象。而不正常的是,官员离任,原来的单位就以公款吃喝的方式来送行;或官员到了新的单位,新单位以接风的名义举办“履新酒”。这可真不是一种好现象,推杯换盏之间,党风政风全被当成了耳边风。在一些地方,喝“履新酒”已经成为一种官场潜规则,甚至成了新官上任的“第一把火”。如果有官员升迁、调动之际没人招待喝“履新酒”,他心里可能还会感觉不舒服。

中央八项规定之后,“履新酒”也属于被禁止查处之列,如果再有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等待他的,是党纪国法的制裁。已有干部因为“履新酒”遭受处分,这样的教训值得广大党员干部警醒。

邓海建(江苏南通 媒体人):酒喝完了,前程丢了。拉拉扯扯、来来往往,喝的是“履新酒”,摆的是公款局。为干部调动或升迁而搞公款吃喝,虽名为“饯行”,但酒杯里的况味,恐怕不只是“情谊”。反“四风”如此风高浪急,却依然有人顶风违纪,这足以说明两点:第一,别指望正风肃纪的大事,靠杀鸡儆猴的逻辑来实现,最靠谱的还是制度,最刚性的还是纪律;第二,天涯无净土,反腐与正风是常态工作。少数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依然存在,纪检监察工作任重道远。


 特报清言 | 廉洁履新,有何难哉?

公元1839年3月,林则徐被道光皇帝任命为钦差大臣,前往广东查禁鸦片。在离京赴任的途中,他启用“钦差大臣”关防,一路发出传牌,严禁沿途地方官为其“办整桌酒席”;到达广州后,他知道少不了有为其接风洗尘、“烧香进贡”者,就亲书告示,明示“本部堂奉旨来粤,公馆一切食用均系自行买备,不收地方供应”,违者“即予严办”。《信及录》里这则林则徐履新的记载,在污浊的晚清官场里,堪称一股清流。

新官上任,“三把火”可以有,“几桌酒”不能有。湖北这名干部喝“履新酒”受到查处,一点也不冤。这起典型案例,给广大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作风教育警示课。迎来送往、觥筹交错之间,慷的是公款之慨,搞的是庸俗的官场关系,败坏了党风政风,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彻底整治迎来送往的不良风气,也是反“四风”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我们的干部要像林则徐一样,理直气壮地告别官场迎来送往之陋习,主动做到拒赴“接风宴”、不喝“履新酒”,廉洁履新,有何难哉?

别人对你的“尊重”不是体现在酒杯里,也不体现在虚伪的奉承里,而是体现在工作业绩上。领导干部抛却私心杂念,在新的岗位上展现作为,干出实实在在的成绩,才能真正赢得尊重。

今年是集中换届之年,履新、离职的官员众多,饯行的宴、履新的酒,恐怕只会多、不会少。如何准确发现并有效查处愈来愈隐蔽的饭局,考验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智慧。

见习编辑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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