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局“十四五”发展规划出炉 致力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
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通讯员 吴炳文
2021-05-26 16:01

昨日,记者从《深圳海事局“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获悉,深圳海事局将以加快交通强国建设为旗帜,以“三化”建设为统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基本建成“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水上大交管”动态管控新格局,海事服务、航海保障、海事队伍、设施装备和国际影响跻身世界一流行列,海事治理现代化基本实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发挥海上交通生力军作用。

到2035年,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持续深化,海事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在深圳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中发挥海上交通主力军作用。

《规划》提出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单一窗口”建设,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支持旅游专用口岸码头、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等项目规划建设以及水上大型赛事活动开展,便利游艇出航和进出口岸,简化进口游艇检验,推动深港游艇驾驶证互认。探索开展游艇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支持深圳港推广组合港发展模式,助力巩固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地位。深度参与智能航运发展,研究支持新业态发展,推动国际航运公司落户深圳。推动建立船员职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试点设立外资船员培训机构工作,推动港口建设船员福利设施,推动建设前海国际船员劳动仲裁中心,助推外籍船员就业手续便利化。助力深圳建设高水平航海类院校、学科。推进深圳辖区航标和海事测绘管理综合改革。

《规划》注重服务绿色航运发展。坚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以碳达峰、碳中和引领绿色航运发展,巩固污染防治海上攻坚战成果,加强船舶污染源监测监管,完善船舶大气排放控制监测监管体系,编制深圳港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全面实施船舶尾气遥感监测模式,支持拓展大鹏湾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管试验区建设成果,打造船舶排放控制区监测监管示范工程。强化船舶水污染排放监督检查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船舶污染物全过程跟踪管理,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船舶生活污水岸上接收设施,打造船舶水污染治理样板区。推动深港两地共享排放监测数据,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以“海事蓝”服务“湾区蓝”。加强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政策研究,在控制船舶微塑料、黑炭等新型污染物排放方面开展试点,探索推动氢能源船舶动力应用及行业标准制定,推动建立绿色航运激励机制,助力深圳加快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规划》提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支持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海上观光旅游航线规划建设,做好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加强区域水上应急合作,建设海上智能搜救应急指挥体系,推进水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持续推动海上应急搜救工作纳入深圳市城市安全总体建设规划,助推深圳建成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示范城市。完善大型邮轮、液化天然气船等重点船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构建污染应急快速反应体系,推动地方政府超前布局海上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系统。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健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水上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原标题《深圳海事局“十四五”发展规划出炉 致力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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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通讯员 吴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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