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可以说是老生常谈,但还是有人有意无意地去做:抛苹果、抛烟头......这次就更过分了,天上竟掉下80公分铁条!
4月1日,深圳某小区内一根长约80公分的铁条突然从高空掉落,砸穿一轿车的后窗挡风玻璃。一颗小小的鸡蛋抛下尚且可能夺人性命,更不要说是长达80公分的铁条了!高空抛物致人死伤的案例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
以下为真实事例:
1、2019年4月4日,江西南昌某小区内,一辆共享单车从天而降,一位年近80岁的老人被砸中后倒地不起。最终,老人经抢救无效离世。
2、2019年4月5日,陕西商州家住高速公路附近的李女士,被一块从高速桥上“飞下”的铁片(长约15cm、宽约6cm)砸中,致头部受伤4cm,缝了3针。
3、2018年3月9日,广东东莞一小区三个月大的婴儿被高空抛下的苹果砸中。经医生诊断,女婴为重型颅脑损伤,顶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创伤性休克。
高空抛物的事件屡见不鲜,而“肇事者”通常难以确定。那么,“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逃脱法律制裁吗?
通常而言,如无法锁定“肇事者 ”,则由整栋楼的居民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造成严重后果,产生重大影响,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个不文明的行为随时可能夺走他人的生命。在地心引力作用下鸡蛋不再是鸡蛋,而是炸弹;铁钉不再是铁钉,而是铁棍;易拉罐不再是易拉罐,而是煤气罐。
面对“飞来横祸”,我们该如何避免呢?
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共同杜绝高空抛物陋习!
编辑 赵偲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