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醉驾入刑十年来,深圳市醉驾查获率已降至6.1宗/万辆,说明在执法越来越严、越来越精准的情况下,查到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少,市民“酒后禁驾”意识显著提高。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醉驾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醉酒司机将受到刑事处罚。同日凌晨1时许,深圳交警在深南向西路口查到首名醉驾嫌疑人朱某,现场测得酒精含量114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依然属于醉酒驾驶。醉驾入刑后,深圳交警成立醉驾处置中心,每一位醉驾被查获的司机都会被送往处置。
实际上,自2009年起,深圳交警就打出了代号为“猎虎”的酒驾查处专项行动,坚持每日常态化查处。一直以来,深圳交警保持对酒驾、醉驾治理的长效机制。“猎虎”天天有,永不下线。2019年起,深圳交警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定期公布“零酒驾街区、单位、社区”等,并在辖区酒吧、食肆、娱乐场所聚集区周边路段、停车场等源头点开展“酒后禁驾”宣传活动。
记者了解到,2019年11月起,《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订后正式实施,深圳交警开始严查非机动车驾驶员饮酒后驾驶,并进行分档处罚。同年,为鼓励市民发现酒驾行为后及时向交警举报,深圳交警经调研,决定对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实施奖励。经查证属实的,对违法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进行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如车辆所有人明知他人已饮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他人的行为。2021年3月,深圳交警就查处这样一案,表哥陈某因为自己喝了酒,在明知其表弟许某有饮酒行为的情况,仍将自己的车辆交由他上路行使,涉嫌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二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年来,深圳的醉酒驾驶率及醉驾事故均呈下降趋势,醉驾查获率按照排查每1万部车辆查获醉驾计算,由入刑初2011年的300宗/万辆,到2016年的45.7宗/万辆,降至2020年的6.1宗/万辆,醉驾查获率逐年下降。
如今,深圳交警运用两地查、快闪查、异地查、飞行查、精准查、举报查等六查战法,使得醉驾查获效率大幅提升。交警部门表示,执法力度不断加强,酒驾案件查处更加规范,市民“酒后禁驾”意识显著提升,但预防和治理工作仍任重道远。
(原标题《醉驾入刑十年 我市醉驾查获率降至6.1宗/万辆 市民“酒后禁驾”意识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