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 建设具有社会公信力国际影响力一流法院
读特记者 王若琳
2019-01-13 07:50

1月10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广东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深圳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法院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对深圳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深圳人民的亲切关怀和深情厚爱。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在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上所作的报告,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上,进一步明确了深圳担负的新的伟大历史使命和战略路径,政治站位高、气势磅礴、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必须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广东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深圳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全力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扎实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等八项举措,加快建设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法院,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在新时代走在前列、新征程勇当尖兵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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