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 | 人大代表张弢:持续发挥审判检察职能 擦亮深圳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深圳特区报记者 程思玮/文 通讯员 赖思为/图
2021-05-18 12:27
收录于专题:聚焦2021深圳两会

“深圳中院曾办理轰动全国的华为诉美国IDC滥用市场地位垄断案及福昌电子破产预重整案,切实担负起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使命;再比如,市检察院曾办理全国首宗侵犯5G商业秘密案等新型犯罪案件,以及多年来积极探索,最大幅度降低审前羁押率,努力让法治成为深圳企业家最大的‘定心丸’。”市人大代表、 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弢在总结过去六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时,列举了很多成功案例。他认为,两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司法保障方面,政治站位高、措施得力,尤其在服务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发展方面亮点纷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大幅提升了营商环境建设实效。

张弢作为常年在全国各地出差办案的执业律师,对于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的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深有体会。谈到在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方面,两院未来的工作该如何改进时,他提出了三个期待:一是希望两院继续坚定不移地以审判和检察工作质量为生命线,继续做好精品工程,打造新时代深圳质量;二是期待两院大力推广应用在线系统(网上办事)、智慧司法等技术路径,逐步提高审判和检察工作效率,助力审判和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三是期待两院可以借助“小创新”,发挥“大效用”。以检察院为例,检察业务数据是检察工作的“晴雨表”“风向标”。

张弢认为通过《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可见,市检察工作在数据管理与应用方面大有可为。现有报告罗列的数据种类全、数量大,但是对于数据的深度加工和挖掘还不够。检察院可以在简单“搬运”现有数据的基础上,拓展数据应用格局,做好数据“精包装”,让数据“开口说话”。

他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一是运用数据创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二是运用数据开展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推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提质增效;三是运用数据落实接受社会监督工作,提升检察监督评议实效。四是应建立健全数据应用公示机制,加强内外监督与交流。既应当建立包括检察院与法院、司法局在内的部门间常态化反馈、沟通机制,也应适当考虑建立向社会公开的机制,比如采用两院人大工作报告附录方式予以公开。

(原题《持续发挥审判检察职能  擦亮深圳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编辑 特区报-秦天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郑蔚珩(客户端),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程思玮/文 通讯员 赖思为/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