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重点 补短板 强弱项 罗湖多项重点改革全面发力开花结果
读特记者 冯庆 见习记者 张思奇 实习生 姚家莹 通讯员 刘妍 魏文芳 罗海丽
2018-12-28 10:25

作为改革开放的发源地和先行区,改革一直是罗湖的“传家宝”和“金钥匙”。近三年来,罗湖每年连续推出一批区级重点改革和一大批“微改革”,总共100多项改革全面发力、开花结果。其中,“旧改”“医改”“教改”“棚改”“消改”等多项改革引发广泛关注,助力城区振兴、惠及百姓生活,也为全市乃至全国的相关改革试水探路。

居民参与文明培训 “罗湖游”。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罗湖全面推进振兴发展的实干之年、拼搏之年、加速之年。今年4月,区政府印发了《深圳市罗湖区2018 年改革计划》,提出15项区级重点改革项目,要求以问题、需求、目标为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一把手”抓改革,坚持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作为全国闻名的改革开放先行区,罗湖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继续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时代精神,勇当全面深化改革先锋。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罗湖深化经济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市场机制效率,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优化政府服务和城市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城市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投资项目运行机制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改革、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改革等等多项改革,全面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的实体经济转型乏力、科技创新短板较大等问题,罗湖努力寻求破解方案。对经济体系的各环节各领域进行优化,围绕“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格局,构建适应新时代产业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实体经济供给结构,提高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水平,以产业体系的优化为罗湖现代化经济体系走在前列提供坚实支撑。

罗湖是内地与香港交流的“桥头堡”,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深港合作不断深化的时代大背景下,罗湖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面对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罗湖提高发展站位,推进区域合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深港合作,在产业融合等等方面率先探索,推进新时代深港合作取得实质成效,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前列。

其实,早从2012 年开始,罗湖就先后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系统的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在建立共建体系、增强共治能力、提升共享服务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去年7月,罗湖在全国率先启动“双周发布”,对全区三级新闻发言人队伍进行全覆盖情景式培训,同时通过主动设置议题回应社会关切,用形象化、通俗化的语言解读公共政策,切实提升了基层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今年,罗湖持续发力,以问题为导向,在社会治理领域推出六项针对性改革措施,提升全区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提高教育综合发展质量,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效率,健全物管企业参与社区治理机制,优化非编人员统筹配置效率,确保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前列。

2018

改革亮点扫描

亮点1

实施“五个统一”,政府合同监管改革在全国首开先河

罗湖绿道文体嘉年华活动现场。

“政府合同涵盖范围广泛,数量繁多、种类庞杂,但目前法律法规未作出明确界定与分类,各地尚未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体制机制,在内外部监管上存在诸多问题。”罗湖区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罗湖区以问题为导向,把合同监管改革列入2018年区重点改革事项,建立起一套完整独立、职责明晰的闭环监管机制,对政府合同进行全流程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合同监管五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平台、统一备案、统一监管。”

加强统一领导,完善顶层设计。罗湖区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双组长的政府采购合同监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政府合同监管工作。区财政、审计、住建等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制发《罗湖区关于建立政府合同全面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制定了9个环节共20条具体改革举措,凝聚合力确保改革提速提效。

制定统一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出台《罗湖区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全文共9章78条,在全国范围内均为原创制度条款,填补了部分制度空白,切实推进合同管理法制建设。为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订了全区通用合法性审查意见表,列明了29个格式化的审查要素。推行使用政府合同示范文本,逐步建立了五大类12小类合同范本库。将影响较大、风险较高的政府合同列入重点监管合同,由区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将非全额预算单位的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纳入合同监管范围,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合同全流程管理及平台备案。

搭建统一平台,重视科技应用。在全国率先搭建统一的合同智能管理平台,各个环节全部实现电子化,对合同执行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设立系统提示及问题反馈,凸显全过程智能管理特点。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结合法律大数据建立合同智能审核系统,每份合同审查仅需3秒,实时在线识别合同法律陷阱和规避法律风险。该平台对各承办部门总体情况进行记录、透明留痕,便于各单位全面掌握。监管部门根据职能范围在线监督,为改进合同管理提供大数据支持。

实施统一备案,首创集中管理。罗湖区合同管理平台于今年9月26日正式上线,全区197个预算单位合同被纳入平台管理,将合同金额5万元(含)以上且仍在履行期中的合同纳入备案登记范围,实行统一合同编码,系统集中备案。合同备案成功后自动生成备案水印,提高管理效率。合同备案须经过备案流程,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合同电子档案。备案后还会自动生成备案号,打通备案与支付环节,提高支付效率和准确率。

开展统一监管,改革检查机制。创新合同检查机制,多元检查相结合,建立合同履约供应商黑红名单制度,对全过程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考核。加大合同履约监管力度,破解合同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履约质量监督无力等难题,切实提高合同履约质量,维护政府合同效益。

通过合同管理改革,罗湖区建立了一套完整独立、权责明晰的闭环监管机制。合同管理体制机制更加顺畅,监管效率得到提升;合同承办部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强化了合同前期管理;合同风险得到控制,降低了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监管被加强,合同信息运用不断优化。

亮点2

抓住契机构建机制,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罗湖力量”

罗湖“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出现场。

深圳已连续第五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罗湖作为深圳最早的建成区和中心区之一,近年来,为深圳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出了强有力的“罗湖力量”。今年,罗湖抓住文明城市创建机制改革试点的契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的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辖区精神文明建设。

罗湖起草了《罗湖区构建文明城市创建机制改革工作方案》,为创建提供全面的“操作指南”,将文明城市创建机制改革任务全面细化为8大环境42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将改革落到操作层面。改变过去图文汇报方式,每季度用专题视频的形式在区政府常务会上汇报,让工作突出的单位“出彩”,让工作不足的单位“出汗”。邀请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来罗湖开展交通文明指数业务培训,组建交通文明指数工作群,持续强化交通文明建设。

围绕如何发挥创建文明城市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借此破解罗湖创建短板的问题,区文明办聚焦罗湖文明城市创建的现实情况,系统梳理了全区老旧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公厕革命、城中村、消防管网、垃圾分类清运、公共安全保障等创建重难点,一条一条单列进改革方案之中,明确创建标准,突出实用管用、易量化、可操作。

“读书驿站”更换图书逾1.2万册、“‘说文解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名家宣讲”活动开展40场……在相关改革过程中,罗湖以文化促文明,打造了许多优质品牌活动。围绕如何提升市民素养,制定下发了《罗湖区2018年市民文明素养培训提升工作方案》,成立区市民文明培训学院,在全区52个点开展讲座培训。整合国贸大厦、渔民村、地王大厦、京基100、大梧桐新兴产业带等位于罗湖的经典地标,创新开发观光线路,组织市民乘大巴免费游览,实地感受罗湖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和全面振兴蝶变的精神风貌,吸引了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借鉴各地先进做法,印发了《罗湖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评选管理暂行办法》。1家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10家单位获评“全省文明单位”,39家单位获评“全市文明单位”,3人被评为深圳市新一届“文明市民”,5人获评深圳市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1个家庭荣获广东省百户“最美家庭”称号,5个单位被评为“深圳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东门通”文明生活圈荣获“互联网+文明”深圳优秀创新案例奖。

下一步,罗湖区将进一步修订完善《罗湖区构建文明城市创建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机制改革。开展创建成果“回头看”行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联合全区各部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培训。广泛调动辖区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亮点3

打通“最后一公里”,物业服务企业创新参与社会治理

罗湖展开区、街道、派出所三级物业服务综合治理监管。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罗湖区自下而上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2014年推出社区体制改革,为社区工作“减负瘦身”。2016年推出街道大部制改革,着力构建街道工作新模式。在此基础上,罗湖区推出物业管理改革创新,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率先在全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罗湖区充分利用物业服务企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覆盖面广、服务人口多、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优势,走出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子。进一步深化了物业管理改革,厘清党委、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和社会化手段,构建小区基层党建、治安管理、公共服务、融合共治“四位一体”治理体系。

破解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多发频发难题。罗湖作为深圳最早的建成区,建成区面积仅34.74平方公里,建筑物数量23367栋、住宅建筑面积3764万平方米、实际管理人口160万。在这个狭小的空间地带里,建筑物和人口高度密集,加上早期规划缺失、配套设施不足,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不完善,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

以物业服务企业为抓手打造基层小区治理平台。针对于此,罗湖充分利用物业服务企业扎根社区、服务群众,拥有“覆盖面广、服务人口多、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明显优势,成立区、街道、派出所三级物业服务综合治理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出台《罗湖区关于创新物业管理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3个配套文件,构建起“物业分级、分类管理+奖惩制度”一整套运作机制,推动改革扎实稳妥进行。为了让物业公司顺利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罗湖在19部法律法规中梳理出62条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主体责任,切实压实其责任。针对136个无物管小区,印发《罗湖区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着力构建以市场运作为主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八招”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罗湖在改革中不断思考、摸索,推出“八招”措施,推动物业公司认真履行法定主体责任。为客观评价物业小区管理水平高低,研究制定4项指标31项内容作为考核项目,通过权重折算为分值,作为物业小区的管理水平指数。按照该指数,将全区物业小区分类管理。各街道和公安派出所为每个小区建立了工作台账,促使物管企业和个人自觉履行管理义务。由区、街道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主开发物业服务创新考评系统,通过挂“红黑牌”、开展重点训诫约谈、撤换物业服务处负责人、依法处罚和表扬激励等方式,提升企业主动管理小区的意识。

构建“三大体系”延伸基层治理内涵。区委区政府以物业小区为平台,着力构建基层党建、公共服务、融合共治“三大体系”,加快形成“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协同治理”的基层治理新局面。实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居民区党建工作体系三年行动计划》,以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全面引领基层治理。通过购买服务,推动力量下沉,构建小区公共服务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激发参与活力,构建小区融合共治体系。

改革开花结果,实现政府、社会、群众共赢。经过两年实践,罗湖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也得到提升,建立起“街道、社区、小区”三级治理单元条块综合、多元共治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融合共治实现多方共赢格局。

编辑 张颖


(作者:读特记者 冯庆 见习记者 张思奇 实习生 姚家莹 通讯员 刘妍 魏文芳 罗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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