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两会|不辱时代使命 不负人民重托——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亮点回眸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2021-05-15 07:51
收录于专题:聚焦2021深圳两会

深圳的发展又到了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性时刻。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即将届满,15日,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式开幕。

翻开已成定格的记忆,我们可以感受到民主法治进程的脉动。这几年,从“再开先河”的个人破产条例、城市更新条例,到“聚焦民生”的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等,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效果好;这几年,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跟踪问效、一抓到底;这几年,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代表工作不断深化和拓展。

市人大会议期间,代表准备充分,发言踊跃。

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创新人大工作体制机制,立法、监督、代表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发展作出人大贡献,书写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辉煌篇章。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今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由此“破冰”,“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尤其是创业者有机会甩掉包袱,重新出发。深圳市场退出机制由此更加健全,营商环境得以进一步提升。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试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条例的实施,正是为了引领和护航这项改革措施的“落地”。

同时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这是深圳的重大优势。如何用足用好立法权,将立法优势转化为法治优势、发展优势?市人大常委会认识到,改革以“破”和“变”求创新发展,这种“破”和“变”必须依法而行。改革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才能破浪前行、走向深入。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这是过去几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显著特点。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两项法规,给前海这片“特区中的特区”改革探索提供了更大空间;《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创造性地提出“个别征收”解决方案,以破解当前拆迁难题;《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通过一系列“放权”“松绑”“破壁”,助力深圳构筑人才“磁力场”;修正后的《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破除了股权僵化,为股份合作公司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扫除障碍……这一项项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完善,勾勒出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先行,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的剪影。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技术的发展,立法如何跟上时代发展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新兴领域立法作为立法的“重头戏”,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新兴领域的立法正在有序推进中。无人驾驶合法上路的法律“盲区”问题,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等社会关注的前沿问题,有望在这些立法中得到解决。

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40项首批授权事项中,就有20多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紧扣改革需要,立足创新变通,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及时向全国人大、国务院提出在深圳或者前海暂时调整或者停止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分规定,并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我市运用特区立法权就重大改革事项进行专项立法。可以预见,今后,深圳将有更多的创新法规“出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突破改革发展瓶颈,继续为全国立法探索经验。

人大主导

坚持立法质量与立法效率并重

去年8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纪念日当天,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八项重要法规,为特区生日“献礼”。一位在人大任职多年的立法工作者感叹,一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如此多的法规,多年来鲜少见到。

随后不久,在去年10月和12月的两次常委会会议中,市人大常委会又相继通过10项法规,立法任务重、节奏快、要求高成为常态。据统计,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新制定法规15部,修改法规9部,是近年来立法数量最多、效率最高的一年。根据立法计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审议法规27部,其中新提交审议24部,立法数量再创新高。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在新形势下做好特区立法工作,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就是既要求立法质量也要着重立法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努力使每项立法都反映群众意愿、符合客观发展实际,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立法质量与立法效率并重如何做到?近年来人大主导,精细化立法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的一个鲜明特色。《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在提请“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委员意见,成立立法工作组,用一年半的时间展开调研,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将一部“大而全”的食品安全“基本法”,针对深圳实际情况修改成为一部“小而专”的监督条例,这也是我国首部食品安全的监督条例,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立法过程中,收集到意见和建议一万多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立法一一作出回应;《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率队深入全市十个区和新区开展立法调研,分别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力求让每一部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人大代表大讲堂为代表们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

被称为“管法的法”的《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的修订,紧紧抓住了“提高立法质量”这个龙头。立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法规条款有重大意见分歧可单独表决、表决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这一系列全新的制度,为我市立良法保善治提供了制度基础。

如何立法更“接地气”,更多体现“群众智慧”“群众意愿”?市人大常委会还设立240多个社区立法联系点。在社区立法座谈会上,一位市民高兴地说:“我们老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开门立法的‘门’开得更大了,深圳的立法质量越来越高!”

凝心聚力战疫情

履职尽责显担当

去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抗击疫情,法治是增强“免疫力”、提高“战斗力”的一剂良方。去年2月11日,在疫情最吃紧的时候,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为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法律支撑。时隔不久,《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获通过,彻底叫停一切交易和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以立法筑牢抗疫防线。

抗击疫情,深圳市各级人大代表踊跃捐款捐物。

随着我国疫情形势趋于平稳,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和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将疫情防控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我市各级人大代表也纷纷行动起来,他们立足岗位,在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的一线尽心履职;他们慷慨解囊、捐款捐物,一些代表还率领企业“跨界”生产抗疫物资,体现了“深圳制造”的灵活性和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他们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广集民智,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我市陆续出台的多个惠企政策,就吸收了代表们的不少“金点子”。

回应民意

人大监督的“牙齿”越来越硬

新改扩建未满5年道路禁挖!去年4月,深圳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的实施赢得市民点赞。大家说,这项政策的出台,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力量。

前年市两会期间,针对全市各地道路反复开挖问题,多名代表提交建议,呼吁加大科学统筹,避免道路反复“开膛”。市人大常委会将这些建议汇总成为重点建议,交市政府办理。在人大的监督之下,当年,我市的道路开挖项目减少了2000多项。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回顾过去几年,市人大常委会运用多种方式,打出一套监督工作的“组合拳”,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人大监督的“牙齿”越来越硬。

执法检查利剑出鞘。食品安全监督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据统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16项。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除了听取汇报、开座谈会、定点考察外,还采取了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更好发现深层次问题,推动法规落地生威。

专题询问问出成效。人们常常将专题询问比作“特殊的考试”,“考官”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考生”是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几年来,这样的“考试”组织了很多场,“问钱”“问水”“问创新”……事事关系深圳发展,桩桩问到百姓心,许多社会关注的问题由此得到推动解决。

为人民管好“钱袋子”。对2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解剖麻雀式”全过程跟踪监督,不仅规范了项目资金的使用,而且推动了市第三儿童医院、深中通道、茅洲河治理等一批项目的落地和实施。

“我们既要敢于监督,不怕红脸,不怕得罪人,又要善于监督,找准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精准发力,高效履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一再强调。

脱虚向实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取得突破

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被誉为“最具权力机关性质的权力”,是最具法律权威的决策形式。然而长期以来,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中普遍存在着重大事项决定权使用频率低、使用范围窄、使用意愿弱、使用效果差等问题。近年来,在深圳这个问题已悄然改变。针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多项决定,推动这项权力“脱虚向实”。

台风过后,数十名市人大代表自发走上街头,和环卫工人一起清理倒伏的树木。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龙摄

我们这座年轻的城市如何“有备而老”?去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为深圳养老作出方向性、长远性、原则性的制度安排。根据决定,今年我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要求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家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等,深圳人的养老问题有了立法保障。

人大代表问政会聚焦养老问题。

此外,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还依法作出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依法决定每年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

通过重大事项决定权,养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与城市发展和民生幸福息息相关的事都有了“顶层设计”,树立了人大权威,将“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

扎根群众

人大代表履职不辱使命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2000多名深圳各级人大代表,是乐于奉献和敢于担当的一群人。深圳公办幼儿园从占比4%迅速增加到50%、四个“高中园”陆续开建、深圳市民食品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垃圾分类进入法治时代……过去几年,代表们活跃在我市各个与民生相关的大事件当中,用自己的力量让这座城市变得更加美好。

如何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更好地履职?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系列举措:

——不断创新代表履职平台。目前全市建成64个人大代表之家,242个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以及658个覆盖各个选区、商圈、企业、写字楼的人大代表联系点,有困难找代表成为辖区居民的习惯。

——代表建议办理要“回头看”。 “重答复轻落实”“只答复不落实”是一直困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难题。为解决这个难题,2019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每年有选择、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建议,对其后续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这项新举措有效地推动了代表建议答复和落实工作“双满意”。

——举办人大代表活动月。自2013年举行以来,已连续举办了8届。其间,代表们密集开展接访群众、视察调研、督办建议、议事问政等一系列活动。其中,去年的代表活动月期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3700多人次走进基层,参加各项履职活动,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620多件,赢得市民点赞。

——推广基层人大创新案例。召开选民代表大会决定街道大小事,民生实事由人大代表投票差额选出,通过“阳光预审”力促政府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这些鲜活的实践经验,来自各区人大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的创新探索。2019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推广这些创新案例,其中民生实事票决制度2021年在全市各区全面铺开。

(图片除署名外均为市人大常委会提供)

数说成绩

●共制定法规31件、修改法规41件、废止法规12件。 对145部现行有效法规进行技术性修改,作出法规性决定6件、法规解释1件。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4项,开展执法检查16项。

●开展专题询问5次,组织专项视察60次、专题调研51项、计划预算审查监督68项。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30件,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45项。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0人次。

●代表提出议案建议4734件。

●有8名人大代表入选“深圳经济特区40年40人”。

●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我为‘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共收到655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513篇。

(原标题《不辱时代使命 不负人民重托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亮点回眸》)

编辑 高原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党毅浩 郑蔚珩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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