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法院“五心”司法服务赢得点赞
2021-05-14 19:08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一直以来,坪山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司法为民机制,加大涉民生案件审执力度,努力提供便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谢谢法官,您不仅快速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更解开了我们之间的疙瘩,让我们重回合作情谊。”5月6日,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送来一面署名双方当事人的锦旗及感谢信,对坪山法院民事审判庭阳云其法官和助理刘俊裕高质高效处理案件表示由衷感谢。

这是坪山法院积极履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的真实写照。在该案中,阳云其法官创新使用“五心”工作法,及时止争济困,化干戈为玉帛,变对抗为合作,提供“五星”司法服务,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合作伙伴一朝反目对簿公堂

2019年11月,原告某科创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订立《盘扣脚手架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作为出租人向作为承租人的被告出租60系列盘扣产品,租赁期限为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2月4日,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未归还租赁物的,合同自动转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了租赁器材,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租金,且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未向原告退还租赁器材。2021年1月末,原告诉至坪山法院,请求解除案涉合同并诉请被告支付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合计300余万元。同时,原告还向法院申请并实际冻结了被告账户名下近180余万元的现金存款。

法官“五心”工作法促冰释前嫌

案件办理过程中,原、被告各执一词,剑拔弩张,双方纠纷一度进入白热化状态,化解难度极大。面对这样棘手的情况,承办法官积极运用“五心”工作法,融法、理、情于一体,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化人,妥善化解纷争,促进双方冰释前嫌,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以人为本的关心解开“心结”

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后,仔细研判案情,发现原、被告原本是多年合作伙伴,案情也比较简单,之所以诉诸法庭,或许双方都有解不开的结。秉此思路,承办法官决定走访原、被告两家公司,倾听真实声音,助力纾困解难。经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不辞劳累的劝导,在释法析理的循循善诱之下,双方当事人放下心防,被告陆续向原告支付了部分租金并退还了部分剩余租赁物,双方的分歧缩小至税费抵扣、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问题。

不偏不倚的公心系紧“法结”

2021年4月29日,承办法官依法审理该案。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都向法庭传达了和解的意愿。承办法官认真耐心倾听了各方的需求、细心聆听了双方的顾虑,根据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明确指出引发纠纷的原因和各自的责任,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提出了多种切实有效和极具操作性的调解方案,以供原被告双方参考。庭审结束之时,双方即初步确定了和解的金额。

洞察秋毫的细心找准“症结”

但对于解封程序的执行,双方仍存在着猜嫌与担忧。一方面,被告要求原告申请解封,释放出冻结的资金用以支付和解款;一方面,原告担心一旦解除账户冻结,被告会拒绝支付,转移财产。调解进程陷入困境之时,承办法官寻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提出由法院工作人员直接到银行现场执行解封措施,并在解封前实时查询该银行账户有无被其他法院查封的情况,在确保该账户无瑕疵的状态下才进行解封。解封成功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告即时向原告支付和解款。该方案得到了原、被告的一致认可。

2021年4月30日,原、被告达成共识,形成了调解协议。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商定于劳动节返工后,到银行现场执行解封措施及见证被告履行支付义务。

不辞劳苦的耐心兑现案结

2021年5月6日,劳动节后首日,承办法官携法官助理前往罗湖区、福田区两地,分别对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冻结账户所在的两家银行进行账户查询和解封,原、被告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及代理律师也悉数到场。上午11时许,经第一家银行协助查询后,确认被告被冻结的账户并无其他司法保全措施,法院工作人员随即向银行提交了《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要求协助法院尽快对该账户进行解封。随后,承办法官一行前往第二家银行,经查询,被告在该银行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还存在其他法院的保全措施。鉴于此,承办法官决定暂不执行该银行的解封措施,并督促被告立即查明原因,同时告知被告该账户需在其他法院解除冻结后,再径行解封。不久,法官助理收到第一家银行工作人员的来电反馈,称被告在该行账户的冻结已经解除。承办法官责令被告即刻向原告转账,支付和解款。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告公司财务人员完成了实时转账。

为民解忧的诚心弥合“裂痕”

然而,一番等待后,原告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账户并未收取到该笔款项。被告方多次尝试,原告方依旧表示仍未到账。经被告向所在银行查明转账失败的原因,发现银行对该账户实行了“止付”,理由是该账户交易异常。承办法官向银行工作人员释明缘由,经多方多次沟通协调,银行取消了该账户的“止付”限制。最终,被告得以成功交易,现场支付部分和解款53万余元。5月10日,在被告第二家银行的账户消除其他法院保全的瑕疵后,法官和助理再次前往福田该银行采取解封措施,并见证被告支付完剩余和解款65万余元。至此,双方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亦重拾再续合作信心。

纠纷妥善化解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被阳云其法官耐心、细致、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所折服,他的这种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作风,真正体现了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遂一同向阳云其法官及其助理刘俊裕送来锦旗与感谢信以表谢意。

锦旗与感谢信,铭刻的是当事人的感谢和褒奖,是对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坪山法院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坪山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办实事,谋惠民之策,行便民之举,解民生之忧,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来源:深圳坪山法院)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汪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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