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万里不怕远,东莞第三法院跨境诉讼服务为境外当事人解难题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钟紫薇 文/图
2021-05-13 20:42

“疫情之下境外办理公证及认证存在诸多障碍,好在法院通过视频见证帮我解决了这个难题,真是非常感谢!”仅用时10分钟,身处加拿大的陆先生便完成了委托代理视频见证,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感谢。

为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诉讼服务惠及各类当事人,去年以来,东莞市第三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启动跨境授权委托见证及“线上调解+线上申请司法确认”服务,切实为跨境诉讼当事人解决境外疫情严峻形势下跨境诉讼的燃眉之急。

视频见证 助旅居加拿大当事人顺利申请执行 

陆先生是旅居加拿大的香港居民。2017年底,方某因家里急需用钱向其提出借款请求,陆先生便借了6万元给对方。到还款期限后,他多次催讨,方某均借口推脱,他只好提起诉讼,后于去年10月获法院判决支持。

案件生效后,方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陆先生只好再次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执行,可这事却把他给难住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境外当事人委托境内律师为诉讼代理人的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二是在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三是在境内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而受疫情影响及出入境管制措施限制,这三种方式都存在诸多困难和障碍。

上月底,陆先生委托律师就此事向东莞第三法院进行咨询,立案人员告知可通过视频见证的方式完成授权委托办理手续,并详细介绍了这一功能。

经陆先生申请并充分考虑时差等因素后,4月28日,法官与陆先生及受委托律师三方通过“授权见证通”小程序进行视频连线。在法官的指引下,陆先生、受委托律师签署了有关委托代理文件,仅用时10分钟便顺利完成视频见证。结束后,陆先生连连表示“真的太好了”,自己终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追回借款了。

去年4月,东莞第三法院针对境外当事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入境、来往诉讼不便这一情况,借助“授权见证通”小程序率先推出跨境授权委托见证服务。今年2月,最高院发布《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后,该院落实《规定》要求,利用“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进一步扩展提供此项服务的平台。迄今为止,已为47名境外当事人办理委托代理视频见证。

 “双线上”服务 诉前“跨国”化解口罩纠纷

 2020年9月3日,东莞市某电子公司与杨某签订了一份《口罩购销合同》,约定该公司为杨某提供1200万个韩版KN95口罩,杨某需在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定金2070万元。合同签订前,杨某以需将口罩样品拿到韩国相关部门检测等为由,向电子公司索要了9.5万元。然而合同签订后,杨某却迟迟不支付定金。

因上述合同纠纷,双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约定杨某退还9.5万元给电子公司,同时杨某须将电子公司处240万元的熔喷布进行包销,并由其自行承担亏损。可协议签订后,杨某除支付了1万元外,其它事项均未按时履行。

今年年初,电子公司对此向东莞第三法院提起诉讼。为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高效解决纠纷,在征得电子公司同意后,法院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经沟通,杨某对该案有调解意向,但接下来的流程却让他犯起了愁。

“我现在在韩国,因疫情影响不便回国。”杨某在电话里向调解员表示。调解员随后建议双方可通过线上调解并申请司法确认的方式,一次过解决纠纷。

2021年2月3日,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进行视频连线,在调解员主持调解下,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此前签订的《口罩购销合同》,由杨某向电子公司分两期支付27万元了结本案。

达成调解协议后,经双方在线申请,法院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司法强制执行效力。这起跨越了国界的口罩纠纷得以圆满快速解决。

据统计,去年1月至今年4月,东莞第三法院通过线上调解方式成功化解跨境纠纷69宗,其中20宗化解在诉前。

(原标题《相隔万里不怕远,东莞第三法院跨境诉讼服务为境外当事人解难题》)

编辑 特区报-党毅浩审读 刘春生审核 编辑-詹婉容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钟紫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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