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在押人员有了正规门诊

记者 王若琳
2016-08-18 04:16
摘要

8月17日上午,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驻宝安区看守所门诊部正式签约揭牌,由看守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引入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医疗资源,提升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卫生和疾病防控水平。

8月17日上午,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驻宝安区看守所门诊部正式签约揭牌,由看守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引入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医疗资源,提升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卫生和疾病防控水平。宝安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宝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金铎,以及市局预审监管支队、市监管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宝安区看守所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共同为门诊部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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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全国综合治理公安监所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实现“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专业化运作模式,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1月6日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驻宝安区看守所门诊部的成立,正是宝安区委区政府全力支持宝安公安分局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的具体成果,也是宝安公安分局党委创新和丰富宝安区公安监管模式的具体体现。

记者从宝安警方了解到,该门诊部的成立筹备工作前后历时1年余,开创了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实践之先河。筹备过程中,宝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李勇专门率队到看守所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宝安区看守所、宝安区人民医院密切沟通,通力协作,先后就门诊部的人员配置、运作模式等进行了深入沟通,召开具体问题协调会近十场(次)。宝安区委政法委、宝安区公安分局、宝安区卫计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也就驻所门诊部的成立进行了具体协调部署。

宝安警方表示,下一步,宝安区看守所将以门诊部的成立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五化建设”和“精兵强警”战略,主动强化管理机制和管理理念创新,与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一道,努力把门诊部建设成为宝安公安监所医疗卫生和疾病防控的前沿阵地,为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积累有益经验。

编辑 白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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