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今日开始申报!
2021-05-06 09:03

重磅消息!

光明区2021年春季学期民办学校

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报系统将开放

开放时间为5月6日上午9:00

至5月17日下午6:00

符合条件的光明家长可按系统提示操作

申请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

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哦

规定流程

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登录账户→地区切换至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行政给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详看如下具体操作指引。

▌申报指南

上学期已申领过的可选择账号密码登录,不要扫码登录;(如遗忘账户密码,找回指引见常见问答一)

第一次申领需以学生的身份证信息注册账户。

(一)账号注册

01 打开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网址为:http://www.gdzwfw.gov.cn/

02 登录

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其他登录方式“账号密码”→“立即注册”

03 个人注册

选择个人注册,其中带*号为必填项,证件信息必须填写申请学生本人信息,联系方式可填写家长手机号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

04 人脸识别

进入下一步后(大人小孩都无需人脸识别,直接点击跳过)

(二)开始申报

广东政务服务网首页左上角点击“切换”,选择“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区教育局”。点击“行政给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点击“在线申办”。

01 条件自检

选择办理区域:“光明区”

☟☟☟

办理情形:“默认情形”

02 材料清单自检

(请各位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1)学生为深户

✔ 学生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学生为大陆非深户

✔ 学生及家长居民身份证

✔ 学生和家长居民户口簿

✔ 家长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家长非深户需提交,证件需在有效期内,签注证明或其他证明其有效材料)

✔ 家长社保卡、社保参保证明(含202004-202104社保缴费明细)

✔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关系公证书

(3)学生港澳台户籍

✔ 学生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学生台湾居民居住证

✔ 家长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 家长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家长非深户需提交,证件需在有效期内,签注证明或其他证明其有效材料)

✔ 家长社保卡、社保参保证明(含202004-202104)

✔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关系公证书

具体材料要求参看网页“材料要求”和“范本表格”。

温馨提醒:请仔细核对页面中申请人基本信息是否为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若为家长本人信息而不是学生信息,则需要重新用学生的证件信息注册帐号后完成申报。

确认信息无误勾选“我已阅读…”进行下一步。

03 填写表单

学生基本信息:深圳户籍学生请选择“深户”,非深户籍(含港、澳、台籍)学生请选择“非深户”。

监护人身份信息:监护人包括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统设有两个监护人信息,如学生只有一个监护人,则监护人(二)选填“无”,社保电脑号应准确填写。

注意:新申请的非深户学生,将家长相关信息填入监护人一处,点击“社保及居住证查询”按钮,可自查社保和居住证是否符合条件。(若确实符合条件而系统判定为不通过,请上传相应佐证材料供人工审核)

保存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复查无误后,请点击“暂存信息”按钮进行保存,再进行下一步。

04 上传材料

对于上传附件材料的操作,申办人应按自身符合的办理条件,(参考上述材料清单自检)上传对应的真实有效材料,以便业务人员进行核对。最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办理完成。

备注: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材料将列入信用系统黑名单。

申办人完成申请后,系统后台会自动比对该事项申报条件信息,符合条件的会提示业务申请已办结,生成流水号并发送事项秒批通过的短信提醒,可点击“我的事项”查询已提交或暂存的事项,打印申报表并交至所在学校。

注意:若未收到秒批成功或不成功的短信提醒,请申请人检查是否成功提交申请,未成功提交申请的请再次提交。

05 网上申请完成

(1)秒批成功,系统提示:

(2)自动秒批不通过,请申请人:

①若收到“秒批不通过”短信,检查发现资料有误,请先自行撤回上一次申请,再进行新的申请。(撤回指引见常见问答二)

②若收到“秒批不通过”短信,确认提交材料无误,请家长耐心等待后续人工审核,人工复审将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果将以短信通知。

特别提醒

1.请学生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5月6日9:00 →5月17日18:00)完成申请,广东政府服务网“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端口关闭后无法再行申请。业务申办过程中,账号必须以学生的身份进行注册(用户信息必须填学生本人信息)并登陆办理。

2.申请过程中核验结果秒批不通过的,须在申规定时间内(5月24日-5月30日)补齐补正。(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即视为自动放弃再次申请补贴的机会)

3.申报开始前,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港澳台籍学生务必到我市公证机构办理亲子公证。

4.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各民办学校电话咨询。

▌常见问答

1. 如何找回密码/账户?

答:进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其他登录方式“账号密码”→“找回密码/账户”,选择“找回账户”或“找回密码”→“手机/邮箱验证”,具体操作如下图:

2. 如何查看申报状态、打印申请表和撤回申请?答:进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右上角点击“登录”,选择“个人登录”→“帐号密码”登录(不要扫码登录),登录之后返回政务网首页,地区切换选择“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点击街道下方蓝色按钮“广东政务服务网光明区”,点击 “市民网页”,在“我的办事厅”中查看“办事记录”查看业务详情、打印申报表、撤回申请。

3. 上学期已享受补贴的学生需要再次申请吗?

答:需要。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统一按照以上申办流程操作。

4. 学位补贴工作日程表是怎样的?

(来源:深圳光明教育)

编辑 刘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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