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
2021-02-19 08:00

2021年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将继续实行网上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坪山区教育局报名系统。

为方便家长提前准备好学位申请相关材料,现温馨提醒如下:

一、提交入伙通知书的有关提醒

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房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

二、提交租房材料的有关提醒

(1)租房材料时间要求。

2021年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须提供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含当日);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非深圳户籍市民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在“居住登记查询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模块中查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查询方式另行通知。(因疫情原因,2021年申请学位租房材料备案、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延迟至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2022年申请学位租房材料备案、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恢复为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以前)

(2)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房产要求。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2021年起家长无需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家长只需将所居住房屋编码、地址相关信息填写到报名平台,报名平台将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加以核验,如核验有误,家长可以在资料复核期间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同时还须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详见附件)。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

(3)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申请学位的不计算积分。如最终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三、可申请学位房屋用途的有关提醒

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是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必备条件,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依据住房材料的备案属性)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四、保障性住房的有关提醒

(1)学位申请人租住单位名义申请的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视为集体宿舍,学位申请时按照集体宿舍有关要求提交住房材料。

(2)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建部门处理。

五、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的有关提醒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招生文件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关高层次人才证书。届时,对市级高层次人才子女的申请资料将实行部门信息数据联网比对核验,教育部门以数据比对结果为准;区级高层次人才由教育部门将相关人才信息统一报至区人才局核验后,根据不同类别给予相应安排。

六、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打印有关提醒

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申请学位,所提供的住房申请材料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家长可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i深圳”APP自行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要求以2021年招生公告为准)。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

七、核查真实居住有关提醒

为保障学位申请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申请学位的家庭,将加大力度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

八、其他重要提醒

2021年全区所有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学位锁定,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

深圳市坪山区学位申请房查询网址:

https://psjybm.sz.edu.cn/visitpsgbxyxqfcx

附件:《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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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坪山教育)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汪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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