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宜佳?美如佳?山寨清华同方?真真假假分不清!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4-23 11:07

4月22日,龙岗法院2021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活动之“示范庭审直播”重磅推出——两宗知识产权案件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并进行网络直播,这是该院知识产权主题宣传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一宗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的庭审由龙岗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全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4月22日下午3点,龙岗法院审判大楼第六审判庭,随着法槌的敲响,黄某等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开庭。本次庭审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国华担任审判长,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正权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照片

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共同出资生产、销售假冒清华同方品牌平板电脑,并开设淘宝店铺进行销售,非法经营数额高达50多万元。公诉机关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诉请该院依法判处。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均无异议,并认罪认罚,但主张其已经向权利人进行赔偿并获得权利人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辩护人为两被告人进行了罪轻辩护。

同样是下午3点,龙岗法院审判大楼第二十一审判庭,该院知产庭邹佳丽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庭审全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庭审现场照片

本案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原告美宜佳控股有限公司系第8584867号、第5585266号、第1357301号、第1357302号、第27699998号商标的注册人,被告为一家便利店。原告称,被告未经原告授权或许可,在招牌、店内陈列货物的冰柜中使用与原告涉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侵害原告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诉请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被告则辩称,其店内使用的标识与原告诉请保护的注册商标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店内陈列货物的冰柜上使用的标识具有合法来源,故不构成侵权,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上述两场庭审该院还邀请了数名人大代表和该院特约监督员参加旁听,该院知产庭全体法官参加观摩学习,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代表也参与旁听。

两场示范庭审直播结束后,该院召开了示范庭审评析会。本次评析会由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侯庆山主持,张国华副院长和付正权副检察长、各位特邀嘉宾及该院知产庭全体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付正权副检察长和特邀嘉宾对本次示范庭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审判人员在法庭上表现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审判业务水平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张国华副院长对各位特邀嘉宾关心支持法院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希望各位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在监督法院工作的同时,能够成为法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桥梁,发动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法院各项司法活动,推动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

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示范庭审观摩及评析活动,是该院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审判业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也是该院知产庭的年度重点工作。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该院通过多角度多方式的普法宣传,希望能够全面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希望通过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广开言路、虚心纳谏,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能力与水平。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