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外卖”商家整改不到位,市场监管局因“怠于履职”被检察院告了!

上海法治报
2021-03-26 16:12
摘要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食品消费安全,是百姓生活安全、生命安全的前提和基础。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食品消费安全,是百姓生活安全、生命安全的前提和基础。

良好的食品安全生产环境需要监督、食品市场秩序更需守护,而担起这一民生重任的正是市场监督管理局。那么,如果它没有履行好监督人和守门人的职责,又该怎么办呢?

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了下面这个案例: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因发现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职”,而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起诉:市场监管局履职不到位

汇川区检察院指控,早在2018年5月,该院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活动中发现,汇川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内的“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存在:未依法公示和更新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管理制度不严格等问题。检察机关随即向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整治商家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

同年6月,汇川区检察院收到汇川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回复。

然而,汇川区检察院在随后的跟进监督中却发现,原本承诺整改的“密哥自家菜”、“川娃子火锅冒菜”等多家网络食品经营店仍存在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行为。

遂于2019年7月9日,再次向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认为美团外卖平台上还存在商家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工生产环境脏、乱、差等情况。

同年8月29日,再次收到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的整改回复。

但2020年6月20日,汇川区检察院再次跟进监督中发现,此前建议整改的乱象仍然存在。

于是,2020年8月24日,汇川区检察院以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履职不到位,辖区部分网络食品经营者在“美团外卖”平台一直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信息等内容,不规范经营行为长期存在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辩驳:延期整改有原因

对于检察院的指控,汇川区市场监管局辩称:每次在收到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检察建议书》后,都有积极依法履职。对违规商家进行调查,并做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约谈涉事公司并签订网络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整改措施。同时按《检察建议书》的要求,在两个月内将依法履职情况书面回复汇川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9日,在再度收到公益诉讼起诉人发来的《检察建议书》后,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建议书中提到的问题逐一检查,并开展新一轮的整改措施。并下发《汇川区2020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大力度对辖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在检查整改过程中,持续将查结果回复汇川区检察院。目前,此项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中。

但在2020年8月20日,汇川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美团外卖)递交的延期整改申请。在这份整改报告中,该公司以“这段时间系统升级和页面改版,无法单独实现‘公示’这个功能性模块”为由请求延期整改,并承诺2020年9月27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由于考虑到疫情影响后经济低迷,从中央到地方都要求职能部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酌情考虑企业的合理诉求。因此,汇川区市场监认为该公司所提理由正当,故给予批准。这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非履职不到位。如果该公司在其合理诉求的有效期内还未整改,汇川区市场监将根据《遵义市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其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相关部门。

而就在同年9月27日,美团外卖如约提交了整改报告,并且整改到位。

对于公益起诉人所述的“由于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履职不到位,导致辖区内部分网络食品的不规范经营行为长期存在,进而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带来潜在危害,并造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持续存在。”的这一指控,汇川区市场监管局更觉得是“冤枉”。

一方面,根据《遵义市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其自2018年4月1日起,便无权实施相应的强制措施及行政处罚权。这就导致日常监管仅限于督促整改,对经营者的不予整改的情形,只能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另一方面,食品经营者更换频繁,平台未及时跟进导致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被侵害状态,这也并非市场监管局履职不到位所导致。

一方是认为由于市场监管局监管督促不到位,而使不规范的网络餐饮服务长期存在,进而对公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检察机关;一方是认为自己已尽监管职责,由于客观原因致使整改延期的市场监管部门,到底孰是孰非?

判决:市场监管局败诉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美团外卖平台上部分商家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存在着重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在收到汇川区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后,确实有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出行政处罚等一系列整改措施。

但未达到应有的效果,美团外卖平台上仍有部分商家未整改到位,网络食品安全仍处于被侵害状态,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存在监管漏洞,尚未完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在三个月内履行法定职责,督促第三方“美团外卖”平台落实入网餐饮服务者依法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信息等相关应当公示的信息。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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