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逃案”8逃犯内地刑满出狱,等待他们的是……
香港商报
2021-03-23 14:44

据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22日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2021年3月22日,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等8人因犯偷越边境罪执行刑罚完毕刑满释放,已于当日被依法遣送出境。

香港警方稍后发布公告显示,22日在深圳湾口岸分批接收由内地执法机关送回的8名男疑犯。

香港警方公告表示,香港警方于去年8月28日循相互通报机制接获内地执法部门通报,该8名男疑犯与另外4人在内地水域因涉嫌干犯偷越边境罪被拘留(其中两名疑犯已于去年12月移交回港)。

港府22日亦发公告指,香港警方在深圳湾口岸分批接收由内地执法机关送回的8名疑犯,相关疑犯的6宗在港发生案件将分别由国家安全处、商业罪案调查科、港岛总区刑事部、新界北总区刑事部和东九龙总区刑事部跟进。

香港警方通报该8名男疑犯在港涉案情况如下:

31岁男疑犯于19年9月29日在金钟被捕及控以暴动及袭警罪,后获法庭保释候审,不准离开香港,但其后该疑犯潜离香港。

19岁男疑犯涉嫌与19年9月30日在湾仔发生的一宗串谋纵火案有关,案中有人于骆克道一个单位制造汽油弹,经调查后有5名男子被捕及控以串谋意图纵火。他们获法庭保释候审,不准离开香港,但其后该名19岁疑犯与另外2名疑犯潜离香港。

19岁男疑犯于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区被捕及控以暴动罪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后获法庭保释候审,不准离开香港,但其后该疑犯潜离香港。

3名年龄介乎21至24岁的男疑犯,于19年12月8日在湾仔被捕及控以串谋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射击罪,后获法庭保释候审,不准离开香港,但其后该3名疑犯潜离香港。

30岁男疑犯于去年1月16日在上水被捕及控以制造炸药罪,后获法庭保释候审,不准离开香港,但其后该疑犯潜离香港。

30岁男疑犯于去年8月10日以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其他罪行被捕,后获警方保释候查,并要求交出旅行证件及限制离境,但其后该疑犯潜离香港。

港警国安处接手跟进李宇轩案

22日上午10时许,第一辆载有刑满回港人员的七人车由深圳湾口岸出发,于10时24分抵达位于香港新界西的天水围警署,车上人员就是李宇轩。港警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提前在警署内等候。10时52分,李宇轩完成“落簿”程序,离开天水围警署并转往其他警署继续扣押。

去年8月,李宇轩与黎智英等人同日被捕,涉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洗黑钱、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无牌管有弹药,获保释并禁止离境,但之后弃保潜逃。其中李宇轩曾还协助“我要揽炒”组织呼吁国际制裁中国、制裁香港。

制图:杨亮

据悉,香港警方已掌握足够证据,在李遣返香港后就会落案作检控。

“瞒逃案”其余7人下午分3批返港。此前他们在港涉嫌触犯袭警、暴动、纵火、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行,获法庭保释后潜逃。

据悉,警方国安处和联络事务科会跟进整个过程,主要继续调查谁协助他们偷渡。

去年10月和今年1月,香港警方已陆续拘捕至少20名男女,包括“揽炒派”头目“长毛”梁国雄的前女助理唐婉清、“揽炒派”九龙城区议员黄国桐等人。他们涉嫌协助12港人偷渡越境,包括安排船只、安排接应车辆、提供住宿窝藏罪犯等。

极大机会被加控其他罪

3月22日刑满出狱的8人去年12月底被判偷越边境罪罪成,处有期徒刑7个月。

而同案的另外两人黄临福及廖子文,由于案发时未成年,并坦白认罪未被内地当局起诉,去年12月30日已被遣送回港。2人完成检疫后就反修例事件中所涉控罪提讯,均遭加控不依期归押罪,目前被还押在壁屋监狱。

另外,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去年底就“12港人”案作裁决,裁定男子邓棨然及女子乔映瑜因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罪成,分别被判囚3年及2年,目前仍在内地服刑。

由于“12港人”在港均有案在身,而且弃保潜逃及违反保释条件,所以返港后除要面对原有的刑责外,极大机会被加控其他罪名。早前被遣返的廖子文及黄临福已被加控“不依期归柙罪”。根据香港法例第221章 《刑事诉讼程序条例》9L条“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 一经定罪,可判处任何款额的罚款及监禁12个月。

可以预料,等待“瞒逃案”8人的,将是香港国安法的严惩!

(原题为《“瞒逃案”8逃犯内地刑满出狱,等待他们的是……》)

编辑 秦天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李林夕 范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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