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下月提请“三审”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2021-03-19 08:06

18日下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就如何科学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无障碍城市建设,听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条例》是在2009年我市出台《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基础上,在国内率先就无障碍城市建设专门立法,将无障碍保障范围由残疾人扩大到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儿童及其他有需要者,打造“全民友好、全龄友好”城市。该条例2月底已经过“二审”,拟于下个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

无障碍住房应该怎么建,以售为主还是以租为主?无障碍厕所的配建范围能否扩大?如何科学设置辅助盲人过马路的蜂鸣器?……围绕这些热点难点问题,与会人员展开热烈讨论。

骆文智表示,《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导的重点立法项目之一,对于保障残疾人和其他有需要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打造城市文明典范具有重要意义。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完善条例的内容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做好这项立法工作,为深圳实现“弱有众扶”,打造民生幸福标杆提供法治保障。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下月提请“三审”》)

编辑 高原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李怡天 王雯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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