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气急拿刀?深圳一男子遭家暴申请“保护令”,法院公布详情
宝安区人民法院、深圳大件事
2021-03-18 09:15

“家庭暴力受害者”,一般情况下,说起这个名词,你首先想到的是不是一个弱女子?

但最近,深圳宝安法院披露一则案例,受害者却是一名男子。

到底是什么情况?一起来看看!

夫妻争吵,妻子气急拿刀!丈夫请求法院出具保护令

徐某(男)与张某(女)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近年来,双方因家庭资产投资、贷款等问题频繁发生矛盾冲突。一天晚上,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张某气急去厨房拿刀与徐某理论。

徐某报警后,公安出警并予以制止。随后,徐某向宝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家庭暴力,并提供报警回执、照片、视频、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上述主张。

深圳宝安法院受理该案后,将案件上传至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调系统,与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时也分别向徐某、张某核实相关情况。

徐某称张某拿刀威胁的行为使他无法正常生活,不得不在外躲避,躲在酒店,不能正常作息。

而张某则认为自己并没有伤害徐某的意思,只是希望徐某在婚姻家庭里能尊重自己、体谅自己,共同把家庭经营好。

面对双方的说法,法院将如何处置?

宝安法院发出《民法典》实施后首份“民保令”

法院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张某在夫妻争吵过程中去厨房拿刀,使申请人徐某确实面临人身伤害危险,宝安法院准予申请人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申请,第一时间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与妇联、社区、辖区派出所对接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以保障申请人人身安全。

此外,宝安法院心理咨询师刘老师主动联系了被申请人张某,了解到张某与徐某结婚后便辞职在家专职照顾家庭,多年来没有出去工作。

近年来,因家庭资产投资、贷款等问题频繁与徐某发生矛盾冲突,随着矛盾不断上升,张某逐渐变得焦虑不安,最终出现持刀威胁徐某这一幕。张某内心并不想离婚,但又不知如何改善婚姻关系。

心理咨询师引导张某释放压力,缓解紧张焦虑的情绪,并教她以冷静、平和的态度解决家庭矛盾问题。

图片来源:IC photo(图文无关)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

该案中,宝安法院发出了《民法典》实施后的首份民保令,案件独特之处是受害者是男性。

在司法实践中,家暴案件中绝大多数家暴受害者是女性、老年人和儿童,但是近年来男性作为受害者的情况也开始出现,法律对所有受害者平等保护,对任何人实施家暴的行为都一律禁止。

图片来源:IC photo(图文无关)

那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

只要家庭成员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均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未成年人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当法定代理人系家暴实施者时,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暴力行为的,受害人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比如同居的男女朋友之间发生家庭暴力行为。

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不以伤害后果(身体、精神损害)的产生为必要条件。

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方式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也能导致受害人感到畏惧、恐慌,受害人面临现实危险时,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不会姑息任何家暴行为,反对家暴,不分性别。希望一切受害者遇到家庭暴力不要慌,要注意最重要的以下几点——

❶ 零容忍态度

在遭遇第一次暴力后,受暴力者要明确表示“绝不示弱”,让对方知道自己不可以忍受暴力。

❷ 搜集证据

在发生家暴时,可用摄像头、手机、电脑等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并保留视频、图片等证据。

❸ 及时求助

在家暴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12338向妇联求助。

❹ 保留证据

因家暴受伤的,应及时就医验伤,并保留好公安机关告诫书、报警回执、验伤报告、门诊病历、伤情照片等证据材料。

❺ 对婚姻做出理智选择

经过努力,如果对方仍不改恶习,暴力持续发生,家庭已名存实亡,婚姻已成为“死亡婚姻”时,要勇敢地走出暴力家庭,自立自强地开始新的生活。

更多法律条文给大家列好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家暴零容忍,对家暴说NO!

多了解一些法律法规,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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