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街道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余勇 陈婉莹 文/图
2021-03-16 18:26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15日下午,光明区凤凰街道在塘尾社区公园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向居民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社区居民的消费风险意识与依法、理性维权意识,200余名居民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凤凰街道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派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读本、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有奖问答游戏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居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人员通过有奖问答环节,将生活中使用频率较高的消费法律常识通过问答的形式和现场居民进行互动,并发放小礼品。社区法律顾问现场向居民普及消费者所拥有的人身财产安全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及监督权等消费的基本权利,解答在购物时遇到假货或者是虚假宣传的产品时该如何维权,购买服务商品遭受服务缩水、履约延时、关门跑路等现象时该采取什么措施等热门问题,居民纷纷表示活动非常有意义,学习到了不少实用的消费维权法律知识。

据了解,今年以来,凤凰街道及时受理并化解消费矛盾纠纷21宗,占矛盾纠纷总数的7.3%。凤凰街道综合治理办负责人表示,开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活动,一方面增强居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同时督促经营者依法经营,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余勇 陈婉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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