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泥砂揪出高空抛物“祸手”,深圳一男子高空抛物被刑拘!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曾金海 文/图
2021-03-13 11:29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破获一起高空抛物伤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刑事拘留。这是坪山区首例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3月11日上午,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马峦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他驾驶的车辆行驶至江岭路靠近某宿舍楼的路段时,突然被一高空抛落的物体——一只装满泥土的可乐瓶砸中,导致后尾箱表面损坏,所幸无人受伤。

接报后,马峦派出所案件队探长刘俊广立即带队赶到现场。通过对案发位置及车辆损坏情况的初步分析,刘俊广将抛物来源锁定在案发路段旁某宿舍楼的三个房间。民警对三个房间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查,终于在一房间内发现了蛛丝马迹:该房间阳台的瓷砖缝内散落有一粒绿豆大小的泥砂,经比对发现,与涉案证物瓶内的泥砂基本相同,且在该房间内找到一只与证物相同的可乐瓶。

在证据面前,该房住户刘某对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刘某交代,他在打扫卫生时为图省事,将房间内的两只小花瓶直接扔出阳台,导致行驶车辆被砸中。

目前,刘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坪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该违法行为将被严肃追究刑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市民学法懂法守法,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一定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

(原标题:一粒泥砂揪出高空抛物“祸手”,深圳一男子高空抛物被刑拘!  )

编辑 高原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李怡天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曾金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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