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攻坚丨宝安加强企业监管,压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
读特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 李梦霞
2021-03-09 16:53

宝安区作为全市工业大区,纳入普查的工业源39340家,占全市的41.3%,其中纳入市级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区管企业386家,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62家,涉及电镀、线路板、危废处置基地等重污染行业。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应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包括重点行业企业若有需要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在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宝安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并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手册

按照上述要求,自2017年以来,宝安区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率先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的土壤环境质量普查工作,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力度,严格督促全区重点监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制度,并逐步建立健全土壤联动监管机制,不断强化违法排污监督力度,全区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编辑 汪新林


(作者:读特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 李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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