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政谈|营商环境改革:用系统性、核心级的改革致敬改革
读特首席评论员 姚龙华
2018-06-18 10:58


在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的中国,有一个倍受关注的热词——营商环境改革。

近期,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初步构建起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在全国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深圳是其中之一。构建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参与试评价的城市既是先行者和探索者,更是示范者和促进者,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一、营商环境改革上“头条”

最近,跟朋友聊天,谈及今后打算,已过而立之年的小L依然激情澎湃:“虽然工作压力大,生活很苦逼,但我打死也不回老家。相比于住大房子,深圳的环境和氛围对我而言更重要。在这里,有大把的机会,办事不用求人,小孩读书有选择,有逛不完的公园,有奋斗就有希望。”

一番大白话的背后,归结起来其实只有一点:深圳的营商环境好,对人有吸引力。事实上,营商环境的内涵和外延十分广泛,它是城市发展的基础生态。一个城市的营商环境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主要指基础设施,软环境则包括思想观念、政策体系、法治环境、公共服务等等。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对于一座城市来说,营商环境就像空气、温度和水对于生命体一样。市场经济是“候鸟经济”,哪里的营商环境优、投资成本低、服务质量好、办事效率高,企业就会到哪里发展,资源就会往哪里聚集,人才就会向哪里集结。当前,区域之间的经济竞争,焦点不再是资源、政策的比拼,而是营商环境的角力。经济发达的地区,往往都是营商环境好的地区。营商环境的好坏,最终也会成为影响地方经济发展活力和发展质量的重要变量。

世界银行去年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78位,总体上处于中游水平,不仅落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甚至落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这与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不相匹配,与中国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的目标也不相匹配。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强调,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并要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

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是深圳先行先试的光荣使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不好不行。当下,全国不少城市争相把营商环境改革放在“头条”位置。对于以建设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为目标的深圳来说,营商环境更是关乎城市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件。

二、用系统性、核心级的改革致敬改革

深圳,因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兴。改革,承载着深圳化蛹成蝶的所有秘密。时值改革开放40周年,全面深化改革怎么改?改革在很多领域突入了“无人区”,深圳该如何率先突破?

深圳的改革魄力和本事怎么样,关键看能不能推出更多影响全局的系统性、核心级改革项目,能不能拿出更多在全国叫得响、立得住的改革大手笔。营商环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正是典型的系统性、核心级改革。

深圳的营商环境在国内一直有较好的口碑,但与世界一流城市相比仍有差距,在软硬件上都还有较大的升级空间。尤其在中央谋划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北上广深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时代背景下,积极对标国际一流,对深圳营商环境进行系统谋划、设计和改革,不仅是完成中央交给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必然选择。

今年1月,深圳出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从贸易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才发展环境、政务环境、绿色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6个方面,提出20条改革举措、126个政策点。“营商环境改革20条”,往往一句话就是一个政策、一项任务、一项改革,是推动程序类营商环境流程再造的“真改革”,是同步推进营商环境“硬环境”与“软环境”优化的“实改革”,是推动营商环境在制度层面迭代升级的“深改革”。

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站位要有高度。在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现实面前,深圳主动以国际一流城市为标杆,找差距、补短板,积极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追求改革新境界、放大改革新优势、实现改革新突破。比如,针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一些政务服务类指标,自加压力、自提标准,提出要实现“一网通办”。

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靶向须得精准。深圳针对企业全生命周期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对症下药”,以“店小二精神”做好“五星级服务”,突出政策的含金量和获得感。比如,针对经营成本高的问题,从降低用地、用房、用工、用电、物流、税费等方面的成本综合施策,全年可为企业减负1300亿元以上;针对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发挥引导基金、担保增信、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作用,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够的问题,率先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提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标准、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方面先行先试。任正非曾说,如果没有深圳1987年18号文件对民营企业产权的明晰,可能压根就不会创建华为。如今,“营商环境改革20条”提出要建立完善的财产权保护机制,明确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等标准和规范,可谓触及到了全面深化改革最核心的一块区域,可以给企业吃下一颗“定心丸”。

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政策力求深度。“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过去中国吸引外资主要靠优惠政策,现在要更多靠改善投资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投资环境,根本上是一个权利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的环境。“营商环境改革20条”突出改革举措而非优惠政策。制定优惠政策每个城市都会做,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才能真正让营商环境实现质的飞跃,才能在企业和人才“用脚投票”的过程中经受住检验。

营商环境涉及到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把经济特区的“金字招牌”擦得更亮,让深圳更具竞争力、影响力,将是对改革开放40周年的最好致敬与献礼。

“创造一个海洋,就会有鲨鱼成长!”营商环境好了,相当于创造了一个海洋,大鱼自己会来,小鱼也会长成大鱼。

以“营商环境改革20条”为统领,打出一套改革组合拳,加快形成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市场最具活力、综合成本最佳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圳的发展将会更加海阔天空。

见习编辑 周梦璇


(作者:读特首席评论员 姚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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