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一男子袭警助朋友逃逸,“好兄弟”双双被拘
南方+
2021-02-21 18:58

近日,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以下简称“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司前中队在处理一宗二轮摩托车碰撞行人的交通警情中,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灿的男性好友张某强为阻碍交警执法,暴力袭警,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灿逃离现场,最终双双被警方拘留。

1月19日晚22时41分许,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司前中队接报称,在司前河村市场门口发生一宗二轮摩托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中队值班民、辅警赶赴现场后,通知司前医院前往救治伤者,并对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依法控制并查询问话。

在值班民警准备了解事故详细经过时,在旁围观的几名男子突然围拢过来,对民警进行滋扰推搡。期间民警被袭击头部,致使受伤倒地,摩托车驾驶人趁混乱挣脱控制,迅速逃离现场。随后,司前派出所民警到场支援,迅速将涉嫌袭警的嫌疑人张某强(男,43岁,司前镇人)控制,并将其带至派出所调查取证。

经审讯,肇事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灿(男,37岁,司前镇人),与犯罪嫌疑人张某强为朋友关系,二人与其朋友们在司前镇某市场牌坊附近吃宵夜,宵夜后李某灿因驾驶摩托车离开时不慎碰撞行人范某强,范某强随即报警求助。张某强和其朋友见李某灿被交警查处,便围拢上前以阻碍交警执行职务,期间,张某强用拳头殴打了民、辅警,致两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而李某灿趁混乱之际快速逃跑。

1月22日,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司前中队依法传唤李某灿到中队接受调查,李某灿对19日肇事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经智慧新警务进一步查询,李某灿持有A2驾驶证,属于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

目前,新会公安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强阻碍执行职务处以刑事拘留;对肇事嫌疑人李某灿准驾车型不符、肇事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编辑 刘桂瑶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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