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察不神秘!龙华区检察院开展安全防范巡回检察活动
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苏畅 通讯员 罗晓灿
2021-02-10 14:42

为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龙华辖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疫情防控和监管秩序安全稳定,防止刑事执行场所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月8日上午,龙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国庆带领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检察官至上塘派出所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开展安全防范巡回检察活动。

通过实地检查,查看法律文书、工作台账及监控录像,对指居场所起居设施、监控设备、消防装置、防疫措施、监管力量配备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检查结束后,谢国庆副检察长与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向派出所通报检察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检察意见:

一是高度重视春节期间指居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指居场所疫情“零感染”。

三是依法保障指居人员的诉讼权利及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对龙华区检察院提出意见建议表示将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为增强本次巡回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第三检察部前期积极筹划,明确本次巡回检察的工作目标及日程安排。根据龙华辖区指居人员分布情况,第三检察部于2021年2月5日到9日期间对大浪派出所、牛湖派出所、油松派出所、龙城派出所、上塘派出所、福民派出所、松元派出所、观澜派出所等8个派出所指居场所进行巡回检察,针对场所安全隐患及监管措施提出建议26条。

现场与指居人员开展谈话,重点了解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在指居场所内讯问或体罚等违法情形,询问指居人员日常生活保障情况及身体状况。针对部分指居人员反映的个人财产扣押、药物提供、饮食保障等问题当场反馈公安机关予以核查处理,切实保障指居人员合法权益。

目前龙华辖区指居场所分布广,指居人员数量多,为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龙华区检察院与龙华区公安分局构建指居信息互通机制,由龙华区公安分局每月将指居人员的基本信息、诉讼阶段、执行时间及地点、责任民警等信息通报龙华区检察院,以制度托底打通“监督路径”。采取清单式监督模式,制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监督审查表》,将指居执行监督工作中的各个要点细化为3大类20小项,在开展监督时逐一对照检察并制作工作记录,全程留痕,实现对指居执行的精细化、流程化监督。

龙华区检察院注重提升监督实效,2020年下半年针对公安机关指居执行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意见书》4份,本次巡回检察针对以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步进行“回头看”,推动“监督落地”。下一步,龙华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指居执行监督职能,进一步确保指居场所安全及落实指居人员的权益保障。

编辑  高原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张雪松  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苏畅 通讯员 罗晓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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