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率先完成改革两大核心任务

珠海特区报 庞晓丹
2021-02-04 07:49
收录于专题:大湾区改革前沿
摘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共珠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于1月19日专题审议通过,并于1月25日正式印发《珠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为全省最早出台《实施方案》的城市之一。珠海现行的行政复议模式高度契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决定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向。

2月2日,市司法局副局长彭炳志告诉记者,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珠海已通过2013年12月启动的行政复议试点改革,提前完成集中行政复议职责、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两大核心任务以及政府统一审理、决定等程序环节工作,相当于已完成90%的改革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珠海市、区人民政府自2021年3月1日起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统一办理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提供咨询。成立珠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协同推进改革工作。此外,《实施方案》就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以及加强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珠海市于2013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先行启动行政复议试点改革,敢闯敢试,破局开路,从整合行政复议资源、优化办案流程、改善受理场所、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设计,推行网上受理、委员会议决、开庭审理、全城通办、复议决定书公开等创新举措,高站位部署跑出改革加速度,集中式办案迈入统一受理新征程,规范化场所建设描绘行政复议新图景,主渠道化解争议书写司法为民新答卷。七年来,行政复议案件量年均增长30%,近八成当事人首选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复议后诉讼比例仅为一成左右,综合纠错率20%以上。

编辑 陈冬云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范锦桦 李林夕

(作者:庞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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