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夜间交通秩序管控,严厉打击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深圳交警于 1 月 30 日开展全市合围宝安"猎虎"统一行动。截至行动结束,深圳交警共查获酒后驾驶 12 宗、醉酒驾驶 12 宗,查处电动车涉酒违法 40 宗。
在猎虎行动中,深圳交警在罗湖区笋岗路松园北天桥西往东路段设卡查车时,查获一名小车驾驶员王某宇涉嫌醉酒驾驶。民警现场对肇事司机李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40mg/100ml,血检结果为 138.94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此外,民警还发现其拿到驾驶证仅仅一个月。
经调查,事发前王某宇和朋友在罗湖区乐园路某饭店吃饭,其间王某宇喝了四两白酒。凌晨 1 时许,因为自己刚拿到驾驶证一个月,于是王某宇想着练一下车,便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刚开出没多久就被民警查获。
目前,王某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对司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或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编辑 冯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