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在观塘指明“受限区域”执行限制与强制检测措施
深圳特区报驻港记者 啸洋
2021-02-01 22:42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今日发布消息说,政府昨日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下称“相关宣告”),自昨晚7时起限制在观塘指明“受限区域”(即蓝田丽港街31号丽港城第5座及丽港街27号丽港城第7座)内的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

消息说,受检人士须在其处所等候,直至区内所有已识别的受检人士完成检测,而相关检测结果亦已获大致确定,方可离开其处所。此外,政府昨日亦发出强制检测公告,任何于2021年1月29日至31日期间曾身处有关大厦内超过2小时的人士,即使在相关宣告生效时不在“受限区域”内,亦须于今日凌晨2时前接受强制检测。政府今日(2月1日)上午约7时30分完成强制检测行动,并正在“受限区域”内进行执法行动,确认“受限区域”内所有人士已接受强制检测。政府会另行公布正式撤销“相关宣告”的时间。

消息指出,自今日上午约7时30分起,观塘指明“受限区域”内已根据相关宣告及强制检测公告的要求进行检测的人士如能出示阴性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配戴手环以证明接受强制检测,可在向订明人员提供个人资料后,经由指定出口离开“受限区域”。政府重申会严肃执法。如任何人士未能出示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配戴手环以证明接受强制检测即属违反强制检测公告,可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或限制与检测宣告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

编辑 周梦璇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范锦桦 李怡天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港记者 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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