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拘2人 涉协助马鞍山纵火烧人案疑犯潜逃

中新网
2021-01-15 19:07
摘要

警方14日以“协助罪犯”罪拘捕两名男子,他们涉嫌协助前年在马鞍山纵火烧人的疑犯及其1名同党潜逃海外。

香港警方15日见记者时通报,警方14日以“协助罪犯”罪拘捕两名男子,他们涉嫌协助前年在马鞍山纵火烧人的疑犯及其1名同党潜逃海外。

2019年11月11日, 正值“修例风波”期间的香港有暴徒在港铁马鞍山站等处打砸破坏。当日,一名57岁的李姓男子在马鞍山广场对开行人天桥上,与黑衣示威者理论,其间被一名黑衣人泼淋不明液体并点火,导致严重烧伤,一度陷入危殆。

警方在记者会上指出,2019年11月11日,有人在马鞍山一行人天桥上向持不同政见的人士纵火,导致一名受害人严重烧伤。经深入调查后,警方锁定两名涉案男子,年龄分别为17岁及25岁。警方发现,两人于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已乘搭飞机潜逃海外,现正通缉该两名疑犯。调查亦显示,两名被通缉男子的离港机票由另外两名男子购买,因此警方14日于柴湾和元朗以“协助罪犯”罪拘捕两名涉案男子,年龄分别为60岁和39岁,2人分别报称是司机和日语教师。

警方并透露,过去一段时间,警方就相关案件采取积极调查。其中,港铁马鞍山站刑毁案和天桥上发生的冲突,由2019年11月至今共拘捕18人,包括14男4女,年龄介乎16至60岁,他们分别报称学生、文员、地盘工人等,涉暴动、串谋刑事毁坏、公众行为不检等罪名。

警方强调,潜逃是不负责的行为,当潜逃者回港后,警方必定依法追究其犯下的罪行,而协助逃犯亦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

编辑 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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