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丨龙岗三年破获涉黑恶九类案件1943宗,结案率100%
晶报记者 金羽泽
2021-01-15 12:1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龙岗公安分局共破获涉黑恶案件多少宗?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多少件?……这些问题,这场新闻发布会给你答案。1月14日下午,龙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之龙岗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新闻发布会举行,三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来收官阶段,向媒体晒出了各自的“成绩单”。

龙岗公安分局:抓获涉黑恶案件嫌疑人7410人

“三年来,我局共破获涉黑恶九类案件1943宗,抓获涉黑恶九类案件嫌疑人7410人,刑事拘留4226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打掉涉黑恶九类犯罪团伙455个。”发布会上,龙岗公安分局公布的一组数据令人印象深刻。

据了解,龙岗公安分局以线索核查为引领,实行标准化研判、核查,闭环式流转、回复,提升精准打击效能。该局严格落实线索进出口“两统一”,实行“三有一无”结论制(具有涉黑犯罪嫌疑、具有涉恶犯罪嫌疑、具有其他犯罪或无犯罪嫌疑),健全线索摸排、研判、核查、流转、评估、回复、侦办等工作规范,确保线索核查与案件侦办同步开展。

此外,该局坚持一手抓当前、一手抓长远;一手抓专项打击、一手抓源头治理,在全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全面治理,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实施重点领域滚动治理,坚持对“黄赌毒”、涉枪涉爆、网络违法犯罪、套路贷、套路租等新型领域开展综合治理。对已经完成整治的乱点开展经常性的“回头看”,对梳理出的治安乱点、重点地区开展“大整治”,坚决防止滋生黑恶的问题死灰复燃。针对涉黑恶案件暴露出的城中村易藏匿卖淫、赌博窝点的问题,开展城乡结合部综合治理和打击“黄赌毒”整治工作;针对涉黑恶案件暴露出的套路租问题,推动住建部门开展房屋租赁行业和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涉黑恶案件暴露出的“套路贷”问题,开展金融借贷领域整治,特别是深入学校进行宣传治理。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5件280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5件280人,其中涉黑案件27件146人,涉恶案件38件134人。同期,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5件358人,其中涉黑案件6件65人,涉恶案件39件293人。”这是区检察院在发布会上晒出的该院扫黑除恶“成绩单”。

据了解,三年来区检察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成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涉黑涉恶案件。如彭某林、岑某杰、杨某文等3宗龙岗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王某群等52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恶势力集团“清房案”;廖某清等27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9.10”专案等。其中,该院办理的中央扫黑除恶第八督导组督办的李某龙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卖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储存弹药、重婚罪案,李某龙等2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1年6个月不等,全案判处罚金共计8085万元,其中主犯李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5005万元。该案是该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办理的首宗获判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结涉黑恶案件48件321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区法院充分履行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协调、案件办理、线索核查、宣传宣讲、案件调研等职责,共审结涉黑恶案件48件321人, 其中涉黑案件5件26人,涉恶案件43件295人,结案率为100%,实现了“案件清结”任务,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

据悉,区法院强化大案攻坚,确保节点完成任务。在上级部门的统筹安排及指导支持下,该院紧密结合“六清”行动目标,规划清案时间节点,逐项分解工作任务,严把“质量关”“进度表”,集中力量完成各阶段案件清结任务。同时,多次召开庭前工作调协会,特别对“803”专案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安排,以最先进的条件、最好的效果完成涉黑恶案件的视频开庭。

此外,该院加大专项执行行动,确保黑财清底见成效。严格按照《广东省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试行办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做好涉黑涉恶案件财产的追缴、没收、处罚等工作,提高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质量和效率。从2020年四月份开始,该院刑事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联合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的“雷霆行动”,建立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产移交各项工作顺畅衔接。

编辑 刘珂

(作者:晶报记者 金羽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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