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产经纪行业协会:禁止中介炒房

记者 张程
2016-02-17 16:16
摘要

据了解,通知中除禁止中介隐瞒真实价格赚差价外,还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者从业人员通过本经纪机构购买、出售、承租、出租房地产的,应当在签订房地产转让、租赁合同前书面告知交易当事人并取得交易当事人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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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房地产中介不得参与炒房的郑重提示》的通知。通知称,深圳近日出现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通过众筹等手段进行房产投机的行为,为维护市场,未来将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地产交易价格等信息,赚取交易差价,消费者如发现有房产经纪机构、人员存在炒房行为,可向该协会投诉举报。

据了解,通知中除禁止中介隐瞒真实价格赚差价外,还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者从业人员通过本经纪机构购买、出售、承租、出租房地产的,应当在签订房地产转让、租赁合同前书面告知交易当事人并取得交易当事人书面同意。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下辖从业人员需要购置自用房产的,需要在符合该规定的同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规范交易,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年前,深圳中介炒房闹得沸沸扬扬,甚至引发了部分银行收紧了中介从业人员的贷款申请,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经理何倩茹向记者表示,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此次发文,实际上是作出了明确表态。“该文件提出房产交易需要公开透明,并提供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渠道,显示出了深圳市房地产行业坚决反对中介炒房的决心。”

解读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经理何倩茹:

虽然行业内也有高收入,但这不具有普遍性,目前中介行业中的一线工作人员和后勤人员中有能力炒房的比例极少,购置首套房已经是举全家之所有。

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经理王飞:

出台这样的《提示》并不合理。从目前掌握的数据而言,深圳炒房客比例最高时也没有超过3成,而中介占比肯定只会更低。如果说中介掌握一手的房产资源从而掀动市场,这更是无稽之谈。在中介前面还有开发商,还有更多的资源掌控者,如何区分中介购房与炒房,这是一个首要解决的问题。

编辑 牧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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